最近這個很夯喔,我也來參一腳,建議高公局修改法令,修改超車道路線:
一、 僅兩線國道,依現行內車道為超車道,誰在上面逗留沒有超半台車就開罰,除大塞車以外。
二、 單向三線國道:
1. 把內車道改為一般小型車行使車道,讓給喜歡龜在內線的。
2. 內車道右邊第一車道為超車道,誰在上面逗留沒有超半台車就開罰,除大塞車以外。
3. 貨車一般行使外車道,外車道左邊第一車道為超車道,誰在上面逗留沒有超半台車就開罰,除大塞車以外。
註:意思是說中間車道是大貨車與小型車的超車道,那個要超車的小型要注意別雞蛋碰石頭。
三、單向四線國道:
1. 把內車道改為一般小型車行使車道,讓給喜歡龜在內線的。
2. 內車道右邊第一車道為超車道,誰在上面逗留沒有超半台車就開罰,除大塞車以外。
3. 貨車一般行使外車道,外車道左邊第一車道為超車道,誰在上面逗留沒有超半台車就開罰,除大塞車以外。
註:意思是說中間二車道分別是是大貨車與小型車的超車道。
你可能沒嘗試這點。
我只要開定速,表速+5~+10。大概只有飆車的人會超過我,多數90%以上都是我超越別人車。
不管哪個車道,都是這樣。
另外,我看太多:
內車道一大堆車子,中間與外側沒多少車的景色。
這多數都是車主在遠遠地就看到中間或是外側有慢車或是貨車,這些內側車道車主都是很想要超越而轉到內側。這我都覺得還好,只要有點耐心就好,一下子車陣就解除。
這說明長期看到車陣的形成是因為中間車道用車太慢,只要內外兩側清空,車陣就解散。
就耐心跟車,不要超速就好,幾分鐘後就車陣解散了。
沒耐心,就不要開亂閃燈,因為你閃不到第一台路隊長。
如果那樣喜歡用「超車限制使用內車道」,怎麼不想想開中間或是外車道就擺脫車陣?
如果你家人病危,你一定要超速。麻煩你打電話給國道,國道警察會幫你開路的。
如果沒有病危,這就很希望你不要開到變成病危。
我有過這方面的經歷,我腦海在穿越車陣就只想:有空的車道讓我開過去,管他哪個車道,只要不要阻礙太多,我就很高興。還好國道警察當時也的確幫過我,讓我家人平安健康。
當時,我也沒抱怨過有人開內車道。我急,但總有車道讓我穿越,這是一種幸運。
這就是所謂,淨空的車道是救命之道,但不限制於哪個車道,誰說內車道才是唯一超車之道?
除非我當時是救護車,就可以明目張膽地開內側:救護車只用超車用途,不理會速限拍照,這可不是普通車輛喔,一定要閃。
後來想想,平日只喜歡超車用途的人,怕不怕拍照? 還是天天家人都病危?
那時我是當事人,也很幸運。
你們這一些沒有經歷過就在哪裡假正義假道學地說:
我超車只是快一點沒超速,我用內車道沒有開太慢。這種理論去公民教育課本找吧。
然後一直post文,講法?! 明明就是灰色地帶,還要假道學。
兩邊陣營的人都錯了,因為你們post文沒有看清楚灰色地帶在哪裡。
可超車,但要遵守速限,也不要佔用太久。
何謂久? 何謂短時間速度快一點? 兩派人都只是嘴砲,怎麼定義久跟快,倒是你們說說。
要用超車道,就要別人滾,你能證明你沒超速或是危險駕駛嘛,還要別人證明他自己開多少?
用超車道的人,說自己快沒塞住後車。那也不能證明你是最高速限或是阻礙車道行進。
你們都沒辦法證明你是合法(速限跟用車道兩者都有人違反)
要有圖為證? 你們都只會嘴砲。我就說,假道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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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線加速最怕煞車,就是油門到底的族群。
麻煩你,好好看清楚速差。這樣就很好開。
還有,煞車好一點。不要遇到定點或是前方機動測速。
反正,你們就是看到警察變烏龜,沒有警察就拉油門。
當你看到車陣有淨空一個超車道,就該慶幸。不要老是只開內側。
這麼喜歡享受開車的極速樂趣,就不要怕警察。
反正你是利用超車道,就是超車合法,上法院也是你合法阿。
此外,建議妳可以送家人去醫院簽病危通知,你就合法飆到200也是警察拿你沒辦法。
老是煞車閃警察,這樣我在你後面會很ooxx,而且我會罵你是沒guts。
這麼多年,我沒有超速紅單過,也是很舒服的+5~+10開到家。
定最高速度,本來就是比很多車快很多。
而且又不怕拍照跟塞住後車。
畢竟我是保持車道淨空的原則開車,不要亂切換車道去讓後車不曉得哪個車道可以超越。
當國道警察開95外側巡邏時,後面車陣就出現95的速度,沒人敢超車?!
麻煩你油門穩定點,開快一點超過去吧。怕警察也不是那樣吧。
不要沒開過最高定速,就唬爛最高速就是龜車。
單靠右腳本來就是不穩定的速度,懶得跟這種車,因為速度上上下下老是讓後車很累。
這種車子才是塞車的原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