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不要裝是我家的事,高工局要管得應該是如何收到遠通的罰款,而不是拿納稅的人錢寄明信片幫他們推廣促銷!!!我等於花自己的錢, 寄給我自己一張明信片, 要求我自己趕快去辦~~~公司車收到兩張, 家裡收到三張, 等於一個車籍就寄一張.假設台灣有500萬個車籍, 乘以3.5元, 這就花了1,750萬高工局怎麻不去想想怎嘛才能收到到兩億多的罰款,反而花錢讓遠通有逃脫的機會!?真的想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