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隧內"撞人"、駕駛雖已跟受害人和解、但仍需判緩刑!!!

應注意而未注意實在是害死人~
誰知道雪隧內會出現"人"躺在地上!
如果緊急剎車了,後面的車撞上來算誰的??

台灣的法律~
又害死了一位駕駛!!
不只賠錢,還要揹上一條刑事罪名...

新聞聯結~雪隧內撞死人,駕駛判緩刑
文章關鍵字
achihemi wrote:
應注意而未注意實在是...(恕刪)

不意外
威爾康吐抬萬

何姓客運司機行經雪隧,不慎輾斃倒臥的行人,辯稱誤認是大垃圾袋。法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何7月徒刑,緩刑3年。

法院公布判決指出,張姓男子於99年8月間開車載堂弟從宜蘭行經國道5號雪山隧道前往台北時,在隧道內突然停車。張男將車交由堂弟開後,獨自下車沿隧道外側維修步道搖晃步行,跌倒在隧道內右側車道上,遭何姓客運司機開車輾斃。檢方事後查出,張姓男子生前吸食毒品K他命

何男到案後辯稱,雪山隧道禁止行人進入,他當時看到疑似大垃圾袋在車道上,但因隧道很黑也看不清楚是什麼,他後方有車跟隨而不敢煞車,就直接壓過去,不知道撞到人。

但法院調查發現,何男肇事時雪隧內照明設備並無異狀,參酌雪隧監視器和何男車上行車紀錄器畫面,錄下被害人倒臥在車前的影像,認定何男未注意被害人倒臥在車前就貿然直行,未盡注意義務而肇事

法官審酌,何男無前科紀錄,且事後和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7月徒刑,緩刑3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

是的
沒錯
就算有人躺在路中間睡覺打呼或是玩掌上型遊戲機
你也不能輾過他
這是寶貴的人命阿




還有更屌的
01上有一位網友分享
他朋友停等紅燈
對向機車騎士闖紅燈自摔
車沒飛過來
人沒飛過來
安全帽滾過來到他的前輪(安全帽可能有碰到他的前輪一滴滴...)
然後被告
官司打了一年
還沒打完

台灣現在正在推行行人最大喔,那天就算躺在鐵路後被壓到,火車司機被移送我也不會驚訝的
台灣現在正在推行行人最大喔,那天就算躺在鐵路後被壓到,火車司機被移送我也不會驚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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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嗎
行人走斑馬線車都不讓

t3629655 wrote:
台灣現在正在推行行人...(恕刪)

那是因為開車的駕駛不知道行人的路權有多大

eric62 wrote:
台灣現在正在推行行人...(恕刪)


火車撞車或是人~
只要是有撞死人了,火車司機第一個就是被"因業務過失致死"收押
然後剩下再說...

雖然不致於會起訴,但光這條就覺得不公平~~~
小熊維尼~Winnie在哪裡!?
法律是不公平的!台灣的法律是 情-理-法!所以
只能說事事要小心
看到人躺在地上
就算會追撞也要煞停
這才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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