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孕婦)開車到家準備右轉進到停車場(有打方向燈),轉到一半時被一輛酒駕機車騎士撞到導致右側葉板凹進去‧右後門到右前門及右後照鏡也都有刮傷及損壞....以上經過.
警察有量測對方酒測過高.但對方只有保強制險.而我方有保全險
請教如下:
1.我方保險人員同意先由我方保險公司出險處理
但這樣明年保費會增加,請問與對方要求賠償時是否需要要求對方車輛財損維修部分金額賠償?
2.車子維修好後對方賠償金額還沒談妥之前可以先將車子簽出使用嗎?(上班需求)
老婆有去掛急診還好母女平安,但還需觀察.
車輛為不到一年的新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