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距離..煞也煞不住..後車的跟太近..前車的習慣也不好..一路偏左..擋住後車全部視線..也沒有做任何動作警示後車..慢條斯理的超越大車..直到最後一刻才方向燈加煞車閃進外線..只留1-2秒給後車反應老實說..遇上前面是這種天兵..就算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也會煞車煞的很驚險..定點在內車道..然後就要保佑後面的不要頂上來..以時速90來說..要完全煞停..至少也要兩秒..如果加上反應時間..如果我是前車..老遠看見前面施工..就會提早打方向燈並偏右..留左邊空間讓後車能夠預見前方施工..後車也能適時減速..並提醒後後車..話說...從完整版本的影片中..一路上都沒有看見施工牌耶
我前幾天也經過那裡(台66 大溪往觀音, 靠近中豐路匝道 ), 撇開駕駛方面速度與安全距離的問題先不談,我要說的是那邊的交通錐放的位置不好.施工位置是在一處彎道上, 應該更提早在直線上就設置交通錐, 而不是在彎道上距離施工位置很近的地方才放交通錐,這樣稍微有車擋到就容易出車禍,根本沒時間應變,更何況那邊彎道從直線上根本看不到交通錐我那天經過的時候從直線上看不到交通錐,一進入彎道才看到, 我才明白前面的兩輛車在慌張什麼(時速90一起急煞右切.)
第 182 條車道線,用以劃分各線車道,指示車輛駕駛人循車道行駛。本標線為白虛線,線段長四公尺,間距六公尺,線寬一○公分。本標線設置圖例如左:這是施工的規範快速公路施工交通管制手冊快速公路施工交通管制手冊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施工之交通管制設施(一) 前置警示區段前置警示區段之目的,是在道路狀況開始改變前,設置施工標誌,使駕駛人瞭解前方有施工狀況後,能有時間調整行車速度,並預為準備變換車道。前置警示區段長度在快速公路主線為800 至1,600 公尺,如為彎道、上下坡路段或特殊情況,應酌予延長。排交通錐到第一台施工車距離大約45~50公尺吧?大概就是這裡吧台灣平鎮市東西向快速公路觀音大溪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