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在下班的途中與一台機車發生擦撞 晚上11點多

該路段為四線雙向道 中間為雙黃實線


我是直行車 此路段限速40 我騎到60 無變換車道 騎在內線道
(後來我去查證 該路段 沒有禁行機車 內外線都可騎機車) 並無過失

行駛至一半的時候 突然一台機車從雙黃線違規迴轉

我看到他時 已經在我前面不到五公尺 我立即煞車並往外車道閃避

但我看到他的人 他完全沒看我這邊 就持續從內車道持續切到外車道

我車頭左方直接從他車子的右方 造成碰撞 因為有閃避 所以沒有直接的正面撞擊

也沒有緩衝 倒車之後 滑行了約10公尺撞上了路邊停車格內的轎車致保險桿斷裂

我也被救護車送到了醫院 不過我人沒什麼事情 複診幾天就沒在去了

驗傷單也開好了



我方損失
機車維修費共41500
安全帽+風衣共1500
醫藥費+工作損失 1000+4000
精神賠償我只要5000


轎車的維修費共15900

對方機車似乎沒怎樣 原地倒車

這兩天要跟對方談和解

肇事主因大家心知肚明

我承認我有小超速 但對方是重大違規 並非一般小過失

所以我原本打算9.1分帳 大家覺得這種比例是OK的嗎?

我打算這次和解失敗 就直接走法院了 刑事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賠償 毀損

文章關鍵字

ex2270 wrote:
前陣子在下班的途中與...(恕刪)


五萬對方保險若全保應能支付才是
├愛像是什麼┼只能用人生百態去看待┤
請參考(一般各機關也是參酌此比例原則)

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汽車險委員會編製
民國九十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汽車險委員會修正

壹、主旨:
為使汽車保險肇責分攤案件能夠迅速、有效的解決,特訂定此肇責分攤處理原則。

貳、說明:
一、肇責認定之依據
1.依據警方現場處理之記錄及理賠經辦人員之查証。
2.肇責認定若有爭議時,應提交公會汽車險委員會理賠小組討論,以期消弭紛爭。

二、共同遵守原則
1.案經鑑定委員會鑑定意見為:主因負70%,次因負30%,「同為肇事原因」各佔50%,「亦有過失」約佔40%,「亦有疏失」約佔30%,「亦有疏忽」約佔20%,「稍有疏忽」約佔10%。
2.貨櫃場之通道非公告之道路,不適用支幹線,應以左、右方車區分肇責。
3.C車推撞B、A車,B車無駕照,是否該分攤肇責:無照駕駛因屬行政處分問題,無須分攤肇責。

三、肇責分攤
A.高速公路篇:

1.車輛行進中追撞,則後行車輛需賠付前行車輛之後半部,前、後半部之區分,以中柱為基準,中柱(含)以後視為後半部。
※案例:於工作記錄簿上登記,某處發生連環車禍,丁車追撞丙車,丙車追撞乙車,乙車追撞甲車。

2.車輛依順序完全停駛中或前有事故發生,車輛依序減速慢行,被後行之車追撞,造成一部追撞多部,後行之車輛應負完全肇責。
※案例:
(1)警方記錄戴明甲、乙兩車,因前有車禍無法前進停止中,而後面之丙車因剎車不及先追撞乙車,致使乙車又再向前追撞甲車。
(2)警方記錄戴明甲、乙兩車準備進入收費站繳費,在收費站前減速行進中,適有丙車因未保持安全距離,先追撞乙車,致使乙車再追撞甲車。

3.重大節日又逢交通繁時刻且警力又不足之際,警方記錄僅記載車號,同業間應在不侵害到被保險人的權益範圍內,比照本篇第1項辦理。

4.變換車道及超車不當者應負全責。

5.路肩停車時只要已放置標誌,號誌者,不論該車是否故障,標誌所放置位置之距離是否足夠,該車應無責任,如無放置標誌時,應負20%之肇責。

6.高速公路發生追撞,有記載二次追撞時,比照省公路二次追撞賠償方法如圖示,甲←乙←丙,乙車負責甲車受損部份90%,丙車負擔甲車10%及乙車車頭10%,並負責乙車尾部。

※為配合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通知單之肇責比例勾選一致且標準化,本案例於強制險之肇責比例如下:
A車之強制險體傷肇責比例:A車為0%B車為50%C車為50%
B車之強制險體傷肇責比例:A車為0%B車為50%C車為50%
C車之強制險體傷肇責比例:A車為0%B車為0%C車為100%

7.A車自後撞B車,致B車再撞C車,B車前後均受損,C車無損離去,經鑑定後A車為肇事原因,B車無肇事因素時,B車前後方之損失應由A車負責賠付。

8.高速公路前車因意外事故而佔用車道未放置故障標誌,後車因而發生追撞時,前車應負80%責任,後車應負20%責任。

9.A車行駛中超速失控碰撞正常行駛之B車,A車應負完全肇責。

10.A車行駛中駕駛人因酒醉(後)駕駛失控碰撞正常行駛之B車,A車應負完全肇責。

11.A車行駛中忽然車輪脫落或發生爆胎致碰撞正常行駛之B車,A車應負100%肇責。

B.一般公路篇:

1.支道車未讓幹道車先行,支道車應負100%的肇責,倘幹道車未減速時應負30%肇責。(互賠)

2.甲車行駛於上坡路段,因故向後滑動,致撞及後方之乙車,甲車負100%肇責。

3.甲車在雙黃線迴轉被對向因超速行駛之乙車所撞,則甲車負90%肇責,乙車負10%肇責。(互賠)
倘乙車未超速,則由甲車負100%肇責


4.甲車超越紅燈停止線,緊急剎車,被後方乙車追撞,則應比照後車追撞前車方式,乙車負100%肇責。

5.鑑定報告指稱甲車、乙車均涉嫌違反號誌且無法判定肇責,則雙方各自處理。

※為配合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通知單之肇責比例勾選一致且標準化,本案例於強制險之肇責比例如下:
A車之強制險體傷肇責比例:A車為50%B車為50%
B車之強制險體傷肇責比例:A車為50%B車為50%

6.甲車在內車道違規右轉,與同向外車道超速之乙車碰撞,甲車負70%肇責,乙車負30%肇責。(互賠)

7.甲車在雙黃線進行迴轉,被同向隨後行駛之乙車所撞及,甲車負30%肇責,乙車負70%肇責。(互賠)

8.甲車雙黃線迴轉,被後面雙黃線超車之乙車撞及,且落土點在中心線偏對向車道時,則甲車負50%,乙車負50%肇責。(互賠)。

9.甲車行駛不慎,撞及違規停放之乙車,則甲車負80%肇責。(即甲車負責賠付乙車修理費80%)

10.甲車正常行駛,被剛起步之乙車所撞,則乙車負100%肇責,倘甲車超速時,則甲車負30%肇責,乙車負70%肇責。(互賠)

11.甲車正常行駛,被開啟車門之乙車撞及時,則乙車負100%肇責,倘甲車超速時,則甲車負30%肇責,乙車負70%肇責。(互賠)

12.單純違反行政法規行為,諸如未帶行照、駕照等,毋庸分攤肇責。

13.甲車在可以迴轉路段欲迴轉,遇反方向之來車所阻,未能迴轉而暫停中,遭同向之乙車所追撞,則甲車無肇責,乙車負100%肇責。

14.路口無號誌且無幹支道之分者,左方車與右方車肇責分攤情形。
(1)雙方皆於路口未減速時,則左方車負70%肇責。右方車負30%肇責。(互賠)
(2)雙方均未超速時,則左方車負100%肇責。

15.路口無號誌且無幹支道之分者,轉彎車與直行車肇責分攤情形。
(1)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者,即未達中心線搶先左轉時,則轉彎車負100%肇責,直行車無肇責。
(2)直行車路口未減速或超速時,則轉彎車負70%,直行車負30%。(互賠)
(3)直行車未讓已轉彎車先行時,直行車負100%肇責。

16.路口無號誌且無幹支道之分者,對向行駛左、右轉彎車肇責分攤情形。
(1)右轉彎車未讓左轉彎車先行時,則右轉彎車負100%肇責。
(2)右轉變車未讓左轉轉彎車先行,但左轉彎車路口未減速時,則右轉彎車負70%肇責,左轉彎車負30%肇責。(互賠)

17.甲、乙、丙三車行駛在四線道上,甲車超越雙黃線,撞擊對向內側車道行駛之乙車,乙車受到撞擊後,再撞擊同向外側車道行駛之丙車。
(1)甲車:超雙黃線,乙車:超速,丙車:超速,則甲車各負擔乙、丙車之90%修理費而乙、丙各自負擔10%修理費,惟甲車之修理費自行負責。
(2)甲車:超雙黃線,乙、丙皆無違規情事,則甲車負100%肇責。

18.甲車由巷道內倒車駛出,撞及車道上乙車,則甲車負100%肇責。若乙車有超速情形,則甲車負70%肇責,而乙車負30%。(互賠)

19.甲車跨分道線行駛,乙車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追撞甲車時,則甲車負30%肇責,乙車負70%肇責。(互賠)

20.甲車跨越分向線超車行駛或跨越道路邊線超車行駛,致被後方正常行駛乙車撞及,則甲車應負100%肇責。


21.甲車係自小客車,進入大貨車之繳費車道停住繳費,乙車係營大貨車因剎車不及追撞甲車,縱然警方記載甲車錯行車道,乙車仍應負100%肇責。

22.A車不依標誌指示於單行道逆向行駛,不慎碰撞按正常遵行方向行駛之B車而肇事,A車應負100%過失。

23.A車行駛中超速失控碰撞正常行駛之B車,A車應負完全肇責。

24.A車行駛中駕駛人因酒醉(後)駕駛失控碰撞正常行駛之B車,A車應負完全肇責。

25.A車、B車同向行駛或會車時未保持行車安全間隔擦撞而肇事,若A車(或B車)未保安間,則該肇事車應負完全肇責,若A車、B車皆未保持行車安間,則各負50%肇責。

26.A車行駛中忽然車輪脫落或發生爆胎碰撞正常行駛之B車,A車應負100%肇責。
重機喜好者

葡萄不一樣 wrote:
五萬對方保險若全保應...(恕刪)



對方沒有第三責任險 要由他自己支出

ex2270 wrote:
對方沒有第三責任險 ...(恕刪)


有沒有第三責任險,那只是賠償責任的轉嫁,對事故肇責比是沒影響的
重機喜好者

ex2270 wrote:
醫藥費+工作損失 1000+4000
精神賠償我只要5000

現要求在還有工作跟經神損失
又不是小黃
這應該是民事部分吧
line:barkley7634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