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一直在推禮讓行人我覺得是應該教育行人行人不要亂闖不就沒有禮讓這個題看到車子來行人硬要過是測驗煞車嗎我們值勤時大多數行人也不聽指揮反正(覺得)沒車就過不考慮來車車速fruits0800 wrote:不管當時的標線、號誌...(恕刪)
ponjiayulady wrote:為什麼你們中南部的人都不給行人路權...(恕刪) 請不要這麼說,就算在台北市,在沒有紅綠燈只有閃黃燈的斑馬線也不是每台車都會讓好嗎? 這是普遍性的問題,請不要讓問題模糊了焦點
barkley小廖 wrote:現在一直在推禮讓行人我覺得是應該教育行人行人不要亂闖不就沒有禮讓這個題看到車子來行人硬要過是測驗煞車嗎我們值勤時大多數行人也不聽指揮反正(覺得)沒車就過不考慮來車車速...(恕刪) 我覺得"車讓不讓人"跟"人守不守規矩"是兩回事,即使行人不遵守交通規則,你還是要避讓,因為生命是無價的這裡不做延伸討論出車禍責任歸屬問題,只說大原則,行人守不守規矩他家的事,警察會管,但你是開車的就一定要讓行人,就這樣
深情似水 wrote:請問當行人走在沒有行...(恕刪) 以下是小弟個人認知如有誤,以法官大人判定為準!無號誌,有行人穿越道時行人無敵,撞倒全賠!有號誌,有行人穿越道時行人無敵,撞倒全賠!(有行車紀錄器可能打成平手)無號誌,無標線時行人無敵,撞倒全賠!有雙黃線非路口時平手,各有道義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