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隧連續變換車道11次,創紀錄罰3.3萬

網友直呼太誇 !

請問,這台是什麼車阿?


網路站長 wrote:
網友直呼太誇 !

請問,這台是什麼車阿?


通常會這麼敢的人,"車牌"都不是自己的!!

網路站長 wrote:
網友直呼太誇 !請問...(恕刪)


申訴
沒車牌怎麼開罰

Dwing wrote:
通常會這麼敢的人,"...(恕刪)

可能連車都不是自己的..

網路站長 wrote:
網友直呼太誇 !請問...(恕刪)


怎不罰全程遠光燈的

這種車也真的是很雞毛毛的事

人家有錢罰不怕
├愛像是什麼┼只能用人生百態去看待┤

網路站長 wrote:
網友直呼太誇 !請問...(恕刪)


33k,不痛不癢,如上面大大所說的,牌搞不好還不是自己的呢~
沒有永遠的景氣不好,也沒有永遠的景氣好,只有永遠的貧富差距 !
個人覺得不應該只是罰錢了事,

幾次任意切換應該足以構成妨礙公共安全之罪名,

相關權責單位應該有所作為
像這種如果沒有特殊原因, 應該一岀隧道在收費站逮捕直接抓去關算了,當然罰錢也照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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