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剛剛發生車禍~

小弟是汽車對方是機車,我是支道閃紅燈對方是幹道閃黃燈...

可是我已經過道路口中間了,對方煞不住撞上我左前輪跟保桿

這樣路權是算誰的呢?

PS.我已經出第三責任險了,可惜對方沒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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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01922001 wrote:小弟剛剛發生車禍~

小弟是汽車對方是機


支道要讓幹道
不是比誰先過路口
那以後大家都衝路口就夠了
原則上你的肇責一定最大
完畢
支線要讓幹線!!

對方煞不住撞上你,除非你能舉證對方超速,不然就沒得談了...

除非對方有佛心....
了解~

舉證超速好像也蠻困難的,

雖然對方真的騎很快...

謝謝各位大大~

小弟下次開車會更小心...
我騎車開車搭公車 危險的是人不是車 廢禁行機車 重機上國道 燃料費隨油徵收

a901922001 wrote:
了解~舉證超速好像也...(恕刪)


他超速也不會是主因,頂多他的肇責多幾趴而已

此事故主要原因:支道未讓主幹道,你的錯大於50%以上
以真實狀況來說,你沒錯,因為此時路權事屬於你,
但是台灣一定會判你錯,就算對方本來距離你100公尺,
但他時速超過100以上,撞上你,台灣還是會判你錯。

如果你未來在路上看支幹上的車不爽的話,也可以向對方發洩一番,
反正發生車禍支幹道一定錯。

我有在考慮汽車報廢前是不是也要來玩玩台灣的交通法律。
反正如果我在主幹道不管怎麼做都是對方的錯。


我認為政府應該重新定法律,例如當主幹道及直行車距離支幹道或轉彎車
多少公尺以上,路權應屬於 支幹道或轉彎車,也就是在這樣的距離下你 主幹道/直行車
會撞上 支幹道/轉彎車 就是超速或應注意而未注意。
以弱小自許博取同情,實際上卻是無視法規、恣意妄為,這樣的族群也敢要求路權?我呸!
網路問題 多發了一篇,刪除刪除刪除
samuraistyle wrote:
以真實狀況來說,你沒錯,因為此時路權是屬於你)


你要不要再看一次樓主的敘述?
小弟不才~在問一下,

為什麼延平南路的路權會比開封街小呢?
我騎車開車搭公車 危險的是人不是車 廢禁行機車 重機上國道 燃料費隨油徵收
a901922901,你好,

以延平南路及開封街的單行道及方向來看,
如果是左方車與右方車的關係,路權確實在延平南路;

但上,礙於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的定義,號誌優先;
延平南路的車子,確實是吃虧的。

但是幹道車輛,常有路口未減速通過的次要過失;

Good day
好爸爸與帥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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