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大大們的回覆以路權來判斷 應該是我右轉車輛責任較大 我要負責目前有強制險跟第3人責任險(財損跟體傷)所以無太大問題因為有報案所以一定消案嗎因為員警只說要不要送調解委完會還是跟員警說不送而結案還是一定雙方私下和解或等調解委員完才帶和解書去
照這影片看來,版主是要準備右轉,而且有打右轉方向燈,而被後來外側行駛機車給擦撞著,其雖未因而翻車,而其即自行離去,而版主汽車因此擦撞而受損,心有不干吧!這轉彎車輛本就應先注意後方有無來車,並注意優先禮讓其先行,而非是打了方向燈就是擁有絕對優先權,而那位機車騎士如當下有停車與你一同報警處理,恐怕是對你未必有利,而那位機車騎士還可能向你提出機車損害求償,因此事故你的肇責恐怕將會是佔大部份哦!當下如你以此行車事故紀錄影片佐證,告那機車騎士,結果恐怕會是你白忙一場,所以請你寬心一下,趕緊把汽車損壞部份修復,就當成買個經驗,下次要轉彎須更加注意才好.
沒有由最右側車道右轉,肇責是樓主比較大,車子趕快修好比較實在天憶秋楓 wrote:第2各路口之前都為2線道 第3路口突然變成3線道且無劃至右轉專用 樓主比較衰,有一台堅達(6778)佔用了一半車道樓主一定要跨雙白線才能變換車道,但不影響樓主和機車之間的肇責分配
我猜她是 看看沒啥事可能又趕時間,所以...不想計較就走了假如 樓主你碰到01上的惡人(愛亂告的人),你會損失不少錢的這事故不在於對方事故後逃逸,而是..你完全違反了道路規則,錯很大1.要右轉你得到慢車道上(機車道)2.你一轉她就過來了,表示他離你很近,你疏於觀看後車狀況3.而且你是轉彎車對方是直行車,看起來你有造成她無法立即反應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