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可以幫我分析看看嗎?我到底還要不要再花錢及精神周旋下去???我只是一個小小上班族!我實在太大意與愚蠢!只因一時的自以為是的善念卻無留下保護自己的證據!!!正義公平在那不會用mobile01~ 貼不上照片!及文字!請看下篇補充
話說幾個月前在五股中直路的山坡路上,我誤入65號的死巷,正準備倒車離開,上坡轉彎衝下一台貨車,撞上了我的愛車右後方!還擦撞十幾公分後把車燈也撞破!我嚇呆!只記得轉頭一看對方手上有拿一白色小平面物,也呆在車上!坐我旁邊的公司主管立刻下車報警!只因一時自以為是的愚蠢善念,也是有恃無恐自己是保全險.....想說保險公司的理賠專家可不會輕易放過他的吧!(一整個愚蠢~根本不知自己過保險10天)想說一切交給保險公司,做筆錄時我還說明的很客氣說我準備倒車對方轉彎可能沒注意(還自己一廂情願的想說 就得饒人處且饒人吧!)連前置的行車記錄資料也沒留下來!只打給電話給我的售車業務員稍稍問了一下是否幾天後回國再處理!隔了一天我人就出國了六天才回來!p.s. 如果撞我的人你有看到這段話!請你拿出你的良心來!至少該道個歉!承認自己沒看前方撞到我的事實吧!~相信在我出國的那6天您應該也爬了不少文!知道我提到自己是在倒車(其實是準備倒車並無移動)是多愚蠢的行為!難怪後來您的氣焰可以大到大聲的說要您賠錢就免談!當我回國,售車業務淡淡的告知我.....事故是差了幾天~已沒有保險.....初判表竟是 "倒車未注意其他車輛"我才請教 交通隊判別警員直問怎會是這樣!!!他只很官方的回答可以找證據申請鑑定~這時我才晴天霹靂到處找店家監視器已經來不及!更讓我覺得難過及沒天理的是........那位我去交通隊領判別表時答覆我的警員,局然還在月底補了張紅單給我!!這是什麼情形!!!地下有他的煞車痕阿!這天理何在?
Sara8520 wrote:大家可以幫我分析看看...(恕刪) 有一台車要右彎,方向盤轉了,輪子也轉了...車子這時就不動...然後一台機車從後面撞上你你覺得這種事故是轉彎車不禮讓直行,還是後車未保持車距?你的事故跟這個最常見的交通事故道理一樣
看看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50 條汽車駕駛人倒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一、在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圓環、單行道標誌之路段或快車道倒車。二、倒車前未顯示倒車燈光,或倒車時不注意其他車輛或行人。三、大型汽車無人在後指引時,不先測明車後有足夠之地位,或促使行人避讓。------------------------------------------------------------------------貨車的路權大於樓主所以...認賠吧就算是靜止狀態下被貨車撞上也代表樓主的車有部份車體是佔據道路的部份路寬樓主也須負擔大部份肇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