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今天晚上出了一場車禍

是我撞別人 但雙方人員都沒有受傷

警察也來了 認為沒人受傷 所以可以自己私下和解

報案後警察給了我一張單子 事後保險可以用

至於車的部分

我的車 前保桿裂開

而對方的車後保桿只有輕微的刮傷(因為當時我車速不快)

我也查出誠意想要解決

我請對方先去估價後 給我報價單 在做後續賠償

現在問題是~~

對方有保第三責任險

而我的車有保丙式險,但名字不昰我的昰我媽媽的

請問這樣可以理賠嗎

賠我? 賠對方? 還是因為保險人名字不昰我 所以連賠都不會?

以上 有勞各位解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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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910205645 wrote:
小弟今天晚上出了一場...(恕刪)


你有保丙式車體險~~~


你也有報案~~~~


丙是車體險賠你自己~~~



第三責任險-財損部份. .是賠對方~~



除非媽媽保的是-限定駕駛人!! (需看限定內容)


不然 都能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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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你建議處理方式~~~

有保險~~~ 您不需請對方給你估價單~~妳跟對方要資料-詢問去哪維修!!
直接跟你所投保的保險公司說對方在哪維修即可!!
保險公司自然會去處理~~~

別把所有事情纜在身上!!
這樣我了解了 感謝你的回答

禮拜一我在跟保險公司確認 保單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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