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該用什麼法條來制止這樣停車方式

1999打了兩次竟然回報未劃設紅黃線就結案。
這不是住家的門口,而是巷弄出入口,懇請版上神人指導該用哪個法條把車請走,謝謝。
請教該用什麼法條來制止這樣停車方式
請教該用什麼法條來制止這樣停車方式
請教該用什麼法條來制止這樣停車方式
請教該用什麼法條來制止這樣停車方式
請教該用什麼法條來制止這樣停車方式
請教該用什麼法條來制止這樣停車方式


請教該用什麼法條來制止這樣停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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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w6427 wrote:
1999打了兩次竟然...(恕刪)


送牠8根鐵釘,先插到輪胎另一端頂到地面,每一輪前後各一根!

如果要神不知鬼不覺,拿根縫衣針,朝輪胎氣嘴根部捅進去再拔出來,記住,是根部,不是頭部(頭部有氣嘴蓋)!

這算法規的模糊地帶吧
小巷子去申請紅線審核可能有些問題
只能繞路吧
說要真不能停 那堆機車也是該拖走的
規範是死的 人文素養才是最重要的

ew6427 wrote:
1999打了兩次竟然...(恕刪)


如果沒記錯 就算沒有畫紅黃線

只要有妨礙交通 都不可以停車

最好的方法就是 去申請劃紅線

另外...轉角本來就不該停車阿!!!
(56)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小憂鬱 wrote:
就算沒有畫紅黃線
只要有妨礙交通 都不可以停車

5公尺以下 雙邊禁止停車
5公尺以上(含)至7公尺 單行 單邊禁止停車
雙行 雙邊禁止停車為原則
7公尺以上(含)至8公尺 單行 雙邊開放停車
雙行 單邊禁止停車為原則
8公尺以上(含) 雙行 雙邊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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