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五點半多,出去散步經過敦化和平交叉口,一開始在路中間分隔島看到一名員警手指著一個中年男子一開始也沒搞懂在乾嘛,後來聲音越來越大,該名男子一言不語(目測喝了酒)隨後不到幾分鐘,員警大聲斥責,你妨礙公務,我猜想應該是不配合酒測。後來我就去對面的台灣大拿個DM,回程中見到特殊景象,1,2,3,4,......10名員警,沒錯,就是10名,集體包圍該男子,後來過馬路時,六台警用機車加上一臺警用重機擋在行人穿越道,隨後又來了台警車。第一次覺到臺北警察這麼有效率,一個沒持槍沒武器的男子可以動用諸多員警來搞個酒測。太猛了!
iettm8499 wrote:今天下午五點半多,出...(恕刪) 在美國 如果攔檢不停 數十台警車追著跑是很正常的資源浪費嗎? 或許吧但這也是另一種「不默許犯罪」的最佳方式只要全力辦幾個案子塑造「殺雞儆猴」的效果事實上 所付出的社會成本是相對很低的
iettm8499 wrote:今天下午五點半多,出...(恕刪) 用槍要領放寬~~ 基本上 一個警察就能搞定!! (如美國州警)在美國遇到一位州警~~ 你要是動作太大隨時會被他開槍打死!!反觀台灣~~為什麼要出動10個警員這樣了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