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完全沒有發現他會從我的右後方快速接近後直接左轉

因為左邊就是左轉車道 我方是直行車道

這種轉法 太

你們一定覺得沒甚麼對吧!!! 但我不但要考慮第一台是這樣轉

後面的那幾台機車會不會也這樣左轉 我突然懷疑我在高雄



來看圖吧

這種違規有辦法檢舉嗎???
這種違規有辦法檢舉嗎???
這種違規有辦法檢舉嗎???
這種違規有辦法檢舉嗎???



街景圖

這種違規有辦法檢舉嗎???
文章關鍵字
檢舉可能無效喔!
他除了速度快了點以外應該沒違規
無待轉區所以免待轉,有打方向燈也有安全帽
另外,這樣的機車騎士不是只有高雄有~
無待轉區不表示他可以從外車道直接左轉 ...
我記得 很像 無待轉區 還是要兩段唷..........

之前新聞有報過
BenSheets wrote:
我完全沒有發現他會從我的右後方快速接近後直接左轉

因為左邊就是左轉車道 我方是直行車道

這種轉法 太

你們一定覺得沒甚麼對吧!!! 但我不但要考慮第一台是這樣轉

後面的那幾台機車會不會也這樣左轉 我突然懷疑我在高雄


你開車太不專心了

後面有車你竟不知道

被超車有何好不爽?

帶氣上路,容易肇事

三寶無誤
機車違規,沒有由最內側左轉
但檢舉很難成立,夜間、車牌不清楚...
等等啊 wrote:
他除了速度快了點以外應該沒違規

isaac_chen wrote:
無待轉區不表示他可以從外車道直接左轉 ...

a05801 wrote:
我記得 很像 無待轉區 還是要兩段唷...

1. 無論那個路口,機車有沒有兩段式,左轉彎一定要由最左側車道、左轉專用道
2. 判斷是否需要兩段式,第一個要看:該路段最左側車道、左轉專用道,是否有禁行機車
3. 不合理規劃的,就不討論了

(102-1-5)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內側車道或左轉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

內側無禁行機車,可直接左轉:
BenSheets wrote:
我突然懷疑我在高雄(恕刪)


我住高雄45年
沒看過這種騎法
與高雄無關
這是貴寶地特產.

高雄人都是讓不專心的人先行通過.
或是讓有行車紀錄器的先通過
然後才過.

規定是兩線以上必須待轉.
無關有無待轉區.

a05801 wrote:
我記得 很像 無待轉...(恕刪)

交通標誌(牌子)係以命令或禁止之形式,
規制其交通行為,其性質就法理為法規命令。

禁制標線之劃設(禁行機車),係以標線效力所及行經該路段用路人為規範對象,
並針對用路事實所為規範,係對人之一般處分;
其性質非法規命令,而是行政處分。

依上述之解釋行經設有交通標誌或交通標誌之禁制標線之路段,
機車須進行兩段式左轉,無設置劃設則免,不生法規之疑義。
沒辦法
因為車牌太模糊了
沒有車牌怎麼檢舉?
yu0556 wrote:
規定是兩線以上必須待轉.
無關有無待轉區.

非也,先看內側車道有沒有禁行機車

(99-2)機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
線者,應依第一百零二條及下列規定行駛:
一、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由內側或其他車道左轉。

少數最內側車道沒有禁行機車,卻要求機車兩段式左轉,是法規中的例外情形
要有很明確的標誌、標線,才能要求機車兩段式左轉
Snoppy911 wrote:
依上述之解釋行經設有交通標誌或交通標誌之禁制標線之路段,
機車須進行兩段式左轉,無設置劃設則免,不生法規之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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