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的車子原使用OBU,卡片內也還有餘額,
但是今天上高速公路過站機器有感應、卻沒扣款。
回家上遠通網站一查,發現全部都變成欠費!
打電話去遠通客服,客服說因為「已經主動寄發etag」,且「為避免計程收費實施後造成客戶不便」,
所以主動轉成etag扣款,原本OBU就自動停用!
這間公司也未免太不尊重客戶:
1. etag是他們自行寄發,沒有徵求客戶同意!
2. OBU也是他們逕自停用,沒有徵求客戶同意!
3. etag根本還沒貼,就逕自轉換到etag模式,也沒有徵求客戶同意!
憑什麼把我過站的費用變成欠費!!
還要我先把欠費繳清後,才把9折優惠退給我!
這是什麼狂妄的公司!!!
xyz010830 wrote:
例如申辦OBU使用同意書條文中若有這一項 : "本公司保有變更計費方式以及產品使用變更之權益"
光這小小的一行,可能就讓你無法告他囉....(恕刪)
我並不想為了區區幾十元的優惠去告他,太不符合成本,也告不贏大財團。
但是會投訴媒體,是因為政府怎能放任這種特許、獨佔的業務承攬企業亂搞,
侵害民眾的權益!
今天遠東絕對有權益「變更計費方式以及產品使用變更之權益」,但是這需要明確的「意思表示」(法律上),
且合約的對造(消費者)必須要同意,不然契約就不成立!
今天我明明依照合約使用OBU,計程收費又還沒上路,遠通憑什麼片面違反合約,先停用我的OBU,
讓我的過路費變成欠費!
如果這間公司是這樣的心態處理客戶的權益問題,
又如何能相信它會依法保護大家的個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