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嘎嘎 wrote:其實不用,是標誌標線錯誤規畫。該騎士錯在"在非最內側車道(可左轉車道)左轉彎",此行為換成其他車種也一樣危險!...(恕刪) 標誌標線錯誤規畫??不是吧那你把紅綠燈下方的2段式左轉標誌還有有下方路旁的2段式機車停等區當啥??雖然我有時候有不喜歡這種腦殘的設計但是法律規定就是規定否則真的出事時是站不住腳的
1. 機車騎士的行為是由右側車道左轉彎,任何車種這樣行駛都很危險(機車黨的youtube有影片,問題並不是有沒有兩段式左轉)2. (由影片看來,這個路口)車道規劃是兩線快車道、一線慢車道,內側快車道禁行機車,依規定機車應兩段式左轉(慢車道變成四輪停車場,機車少了一線車道,大家都會假裝看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