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直線行駛,在紅綠燈口前遇到一位機車騎士瞬間從左方切出右轉,
還好當下我餘光注意到並馬上減速,不然因該會撞上.....當下也右轉過去追她,
過去問她竟然第一句回我,"我右轉呀?"

想問一下這樣算逼車 或者是危險性超車嗎?
大家當下的反應都會是算了 沒發生危險就好嗎!?
若有碰撞 這會是誰的錯誤?

有碰過這種情況
申請造事鑑定
結果雙方都有錯

他會判你騎車沒看前方就撞上去
會判他未注意左右來車

只好摸著鼻子私下和解或是請保險公司
結果對方是騎著超老車沒保險
只好自己塗牛屎
突然切過來 就算有反應也很困難吧!? 判定沒看前方注意車輛有點說不過去....

anson76 wrote:
突然切過來 就算有反應也很困難吧!? 判定沒看前方注意車輛有點說不過去...(恕刪)


沒錯!
但針對「突然切過來」、「逼車」這件事,目前好像無法可罰…(有誤請指教)
否則我一定也去弄一台記錄器,告死公車!

xboy200 wrote:
沒錯!但針對「突然切...(恕刪)


不是吧? 發生事故首先看誰有路權. 有路權就贏.
那種"雙方有錯", "當注意而不注意"應是早遠前的判法.

直行車有路權. 就這麼簡單.

這就三寶阿 , 先說你沒有錯

但也可能"她"是嫌你太龜 佔了右轉空間 故意刷你卡...

只能說這是一種經驗或習慣吧 , 你的速度又靠邊騎

太像要右轉 但又直行擋路... 遇到更三寶的撞在一起都有可能

騎車的速度和位置 最好清楚表明你的意圖 , 可以避免一些鳥事

就算我遇到這種狀況 , 餘光看到一定是馬上加速 卡住我的線

是他要煞車等我過才對

開車的還是LP掐著讓一下~

不然那條"過失傷害",真會害死正常開車的人~
三寶無誤,永遠走自己的路,不會管身邊人的安全。

你紀錄器角度需要再調整。
問那麼多幹麻 撞上去就對了
遇到這種事情看誰贏

搞不好你倆還成為男女朋友
這時候就罵個國罵送它吧! 三寶如虎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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