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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段台中市中彰快速道路跨越台灣大道的匝道,小弟每天上班都會經過。
每天都會看到無數的機車族貪圖一時之便騎上汽車道,卻不肯乖乖排隊行駛機車專用道。
當然該處的機車專用匝道大概也就勉勉強強兩台機車危險並排的寬度,小弟也曾在該路段未龜車情況下遭後方騎士由右側超車,由於該車道未標示不能同車道超車而遭退件,只覺得車道狹小又危險超車還真危險。
想當然爾,很多機車騎士想必也是沒有耐心,所以選擇與上匝道的汽車並行。
當然沒事當然沒問題,出了車禍若不是100%責任而拖累汽車駕駛,我想若我是開車的人一定心裡很不是滋味。
新聞連結
果不其然,有人檢舉了,還是大手筆的大刀闊斧,沒想到罰責的還真高啊。
也或許是有些許效果,經過新聞報導後每天上班經過的觀察,違規的車輛有降低的情況,當然我想沒被抓到的人應該還是依然故我吧。
事出必有因,前一陣子發現該處機車專用道的寬度似乎有拓寬了,分隔機車汽車道的護欄往汽車內側挪移了,增加了機車道左右的空間(目視粗估約30公分以內),兩台機車並排還算寬裕,當然正常單一車輛行駛下的速度有所提升。
現在每天路過觀察的結果,幾乎沒有違規的車輛了。
總結:
1.全民檢舉我想是一個相當彈性的民間正義的力量,有一定的違規矯正效果。
2.事出必有因,人民力量去push也是曠日費時,針對問題解決我想才是根本解決之道。
3.感謝幫忙解決問題的相關單位,我想有可能是新聞有報導所以相關機關才會去重視吧,但是才是希望大眾多利用管道讓政府機關知道人民的痛處。當然關說、吃案、避免罰單的我就不建議啦。
個人積分:5分
文章編號:48308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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