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路一段與南陽橋口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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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都沒有再關心 這七嘴八舌版嗎?

樓下有 對方媽媽要30萬才撤告^^

事主都在線上了^^

我回來了哈哈 wrote:
大同路一段與南陽橋口...(恕刪)


撞到還不馬上停車!!
PD9 wrote:
撞到還不馬上停車!!...(恕刪)

應依殺人未遂罪起訴。
不是不想剎車, 應是嚇到了, 踩著油門不懂放開換剎車......

布拉甲怪盜 wrote:
樓主都沒有再關心 這...(恕刪)
有嗎?那一篇?我都沒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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