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汽機車改裝的罰單疑問 這裡有個解答給大家參考!!

相信很多人都有改裝汽機車 無論是改什麼 相信排氣管是最多人改的

哪怕你其他都是原廠也要改排氣管 無論是直通管 砲管 還是仿原黑管 還是尾飾管

總是會有人想追求外觀(如雙出管 或尾飾管) 追求動力(直通管不阻塞排氣) 追求聲浪 都有人改

但是對於改了排氣管的人來說 心惶惶的總是會怕被警察開單 以下會有您想要知道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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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針對排氣管的取締 或者里民抗議里長反應針對排氣管的加強取締有分幾種

第一種:警察目視沒任何監測儀器只有DV或者照相機錄音筆 直接開你改裝排氣管

第二種:有環保局人員在場且操作儀器人員有操作證照+儀器合格證明時限內

第三種:有監理站人員在場且帶有各種車種規格資料及照片

警察對於改裝 會開三種單

第16條(異動申報、安全及營業設備違規之處罰)

  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各項異動,不依規定申報登記。
  二、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
  三、未依規定於車身標明指定標識。
  四、計程車,未依規定裝置自動計費器、車頂燈、執業登記證插座或在前、後兩邊玻璃門上,黏貼不透明反光紙。
  五、裝置高音量喇叭或其他產生噪音器物。

  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並應責令改正、反光紙並應撤除;第五款除應依最高額處罰外,該高音量喇叭或噪音器物並應沒入
第18條(汽車所有人之處罰~基本設備之變換、修復未檢驗)

  汽車車身、引擎、底盤、電系等重要設備變更或調換,或因交通事故遭受重大損壞修復後,不申請公路主管機關施行臨時檢驗而行駛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九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其檢驗。
  汽車所有人在一年內違反前項規定二次以上者,並吊扣牌照三個月;三年內經吊扣牌照二次,再違反前項規定者,吊銷牌照。
  
第43條(汽車駕駛人之處罰~危險駕駛及噪音)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二、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六十公里。
  三、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四、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五、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
  前項情形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二輛以上之汽車共同違反第一項規定,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銷其駕駛執照。
  汽車駕駛人有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或前項行為者,並吊扣該汽車牌照三個月;經受吊扣牌照之汽車再次提供為違反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或前項行為者,沒入該汽車。
  汽車駕駛人違反第一項、第三項規定者,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未滿十八歲之人,其與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依第二十一條規定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並得由警察機關公布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姓名。

最後兩輛車一同違規是指競速 蛇行 飆車 危險駕駛之類 就是同樂樂的那種 會處最重也就所謂333專案 3萬罰單 吊車牌3個月 駕照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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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正提 上面所寫的法例和條款是最新版的!!

狀況1 遇到警察把你攔下來 或者過路檢的時候請你去旁邊 首先 他會叫你做些動作 叫你催油門
沒監理站以及環保人員在現場 催完後 警察會先問你 有沒有改車
(因為汽車的管 只看得到最尾端 機車可以看到整個排氣管 不會叫你催車 會直接說要開你)
不懂得警察 會開 擅自變更或增減排氣管 16條 或 18條 (後續會說明)

狀況2 路檢 有還報局人員在場 他會在你車尾 車頭 駕駛座內架設分貝儀器 (也有指架設在排氣管後方)
我們的引擎蓋打開 有寫我們車種的噪音分貝值(有機會可以翻翻看)
正常標準是原廠分貝值+5%內誤差範圍 有興趣可以查查 因為我沒被驗過 有點忘了
這張單是由環保局開出的噪音防制管理處罰辦法 沒測過 罰單好像是6000還是9000
時間內要複驗 驗不過連續開罰 驗過後 3個月內遭受檢舉免驗!!
但是需注意 警察真的要刁難 會順便開16條 或43條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 等於你就兩張單了

狀況3 路檢有監理站人員會同 這時候噪音法不是監理站和警察所管 但是他們的處罰條例有噪音為依據
所以還是要有環保局人員在 才能靠儀器測出屬於噪音的部分才能符合噪音相關條例開交通處罰條例
其他非分噪音部分的處罰條例 則是由監理站所帶的各車種資料及照片來比對如變更排氣管 燈光
避震 底盤 引擎 電系 汽車車身如大包 尾翼 腳踏車架 這些審查是屬於監理站比對檢查


先說說大家所最想知道的燈光 和排氣管的部分
(無論你是加裝日行登 方向燈到車燈改色 或者車身加裝七彩霓虹燈
大燈改HID好像不符合16條 2款 頭燈除外.... 但是符合一、各項異動,不依規定申報登記。)

除頭燈以外其它燈光是開16 1 2 就是第2款 而排氣管改裝 也是開16 1 2

至於改大一點的 渦輪 這類動到引擎 或者避震六連桿李仔串這類屬於變更底盤
電系等重要設備 是指改裝賽車電腦 或者破電腦寫晶片之類 都是屬於18條

而改裝對於43條來說 只有五、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這一條

大致上的改裝說完了 但是香菇頭是屬於引擎部分 還是其他部分 這就不了解了 手邊罰單資料不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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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才是我要說的 當你被開罰單後 該怎麼處理!! 要驗車 不驗車 要申訴 不申訴??

主題是排氣管 先說排氣管好了

當你是改裝排氣管 而不是排氣管整隻拔掉 只要你有幾樣設備如 頭段 中段 沒尾段 或者拔掉觸媒和消音包
這屬於排氣管不全的部分 屬於16條 不過大多條子都是違規事實都開 擅自變更排氣管 或 改裝排氣管

除非你整段排氣管都沒有 才符合拔除排氣管 就是直接從缸體排氣就排出了 連頭段都沒有

第二個常被開的 變更車體 (很攏統) 變更車體屬於18條和16條之間

此時監理站人員收到單 會退件給警察 要求他著名是變更什麼 因為法條理沒有變更車體這一個項目
所以警察就會依他給你拍的照片 或者是他看到的附註如 排氣管 或者其他項目

但是要注一點喔 你所簽的單子 上面只有寫變更車體 而到了監理站受理(就是警察改過的單)
不知道有沒有構成偽造文書罪!! 這點待查證!!

以上大概的開單結論是!!

警察常開的有 排氣管 HID 避震 日行燈 卡夢引擎蓋 這些除了避震屬於18條外 其他都是16條

除非警察開單事由是以 一、各項異動,不依規定申報登記。來開你避震 才會變16條

不然變更底盤避震 屬於18條喔

你們關心的是驗車問題對吧 只有開2種單需要驗車 2種不用驗繳錢就好

18條 和環保局開的噪音 這2種要驗車 第1種要去監理站驗(車主戶籍地喔)
第2種開下去是要去環保局驗如果環保局太遠 可以行文要求更換驗車地點離你近的
有檢測設備的環保局

罰單處置!!

警察其實搞不懂條例和法規 也懶得去記那麼多 所以常常有開錯單的問題 以下舉例幾種

改裝排氣管 開18條 改裝底盤 開16條 拔除排氣管 開16條 變更車體開16條 或 18條

你們會看到 違規事實 和所開的條例有爭議!!

到了監理站監理人員所看的是違規事實 不是看他開的條例!!

簡單說18條 要驗車 改裝排氣管開18條 但改裝排氣管屬於16條 到了監理站 自動變16條 罰錢免驗

開變更車體 監理站會退件 至於警察怎麼處理 他們不管 亂寫上去有可能構成偽造文書(這是我猜測)

改裝避震等底盤設備 開16條 到監理站會變成18條 責令驗車 以此類推 他們是看違規事實所處理的

簡單來說 無論寫錯條例也好 勾錯還是一堆筆誤 只要有這條違規事實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裡面有的

就是照所對應的法例處理 即便是他開 變更排氣管 16條 註記(責驗 或 責令驗車) 到了監理站 免驗!

因為十六條處罰辦法是罰錢並責令改正(就是你自己去復原 不然下次抓到還會開罰)

相對的違規事實屬於18條 就算他沒寫責驗 監理站還是會寄驗車單給你的

再來說說大家所熱烈討論的申訴問題!! 其實成功機率很大!!

看你是要玩大還是玩小!! 以下說個範例~

小明開著改裝排氣管的車子在路上 被警察路檢或者攔下來說你有改喔!!

小明說沒有 警察說 上車催給我聽 催完後 警察說太大聲 你有改 我要開

於是小明收到了一張 改裝排氣管 16條 免驗車 罰錢了事

但是小明很不高興 你怎麼認定我有改 你有什麼證據 於是就申訴了

最後勝訴的理由是 因無認證合格之檢測儀具測量噪音 或相關專業人員認定(指的是監理站人員)

警員目測乃自由心證 無科學證據或直接證據 故撤銷法單

爾後執行相關盤查 建議會同相關人員(監理站)

或備有認證合格測量儀器及有操作資格證之專業操作員(環保局)

方可舉證證據 避免證據不足擾民

只是雖然申訴成功了罰單免罰 但是警察卻不高興 於是跟環保局檢舉你的車輛噪音

環保局就行文給小明 要求提供相關佐證或在時間內到環保局複驗

簡單來說 你閃了監理站 卻要去環保局驗車 所以各位大哥大姐 違規事實屬於16條 繳一繳就好吧 免驗

但違規事實屬於18 或者43 而且只有警察在場 沒有環保局或者監理站人員的話

當下不要跟他爭 因為在怎樣跟警察爭 他都有辦法開你單 所以還是簽收吧

事後再申訴 成功後 就算還是要驗車 但也省了18條和 43條大筆金額的罰單!!

相關資料以及監理站作業程序是我去監理站開槓了一下午得知的他們行政處理辦法

提供申訴成功案件與申訴方法的參考網址給大家參考

http://blog.yam.com/leojien/article/32923730

有興趣的去看看這部落格吧 真的不行 要驗車 在以這部落格所說的辦法去申訴吧
前提是 沒有環保局和監理站人員在場 以及警察無法舉證違規事實 和提供證據

補充:1.有聽說過被開改裝排氣管16條 繳了罰單沒驗車 卻在事後寄臨時檢驗單來
關於這點可以先去監理站了解 為什麼要驗車 他如果說的原因是你改裝排氣管
不用當場跟他灰16條免驗 因為公家機關你知道的 他不會鳥你 此時再行文去申訴及可
如果他跟你說是18條 你可以跟他說排氣管屬於16條免驗 他不理你 在申訴就好
為什麼說要先去監理站了解驗車原因 因為在外面代驗的車子會被抽驗回監理站複驗
先問清楚避免誤會!!
2.環保局的驗車只針對噪音 所以只需處理噪音的部分來改善即可 不用全車回復原廠
監理站的驗車則是全部都驗 所以最好是全車恢復原廠 加大鋁圈還有輪胎規格也要喔
你的車種車商給監理站的資料為245/40/18 你變更成255/35/18 或者改19吋都不行喔
有遇過因為這樣被刁難的雖然最後還是讓我過了
請問,是說汽車在路上被環保署驗車音量沒過就先罰6000以上,還要再複驗的意思對嗎? 謝謝.
真是累,不要改都沒有這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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