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是不好意思,擋到各位司機大哥了,
但這好像是右轉專用車道需配合右轉燈亮才可行駛耶!
而且我在進車道後就馬上打右方向燈, 可能一早還睡眼惺忪看不清楚吧?!
另外喇叭按那麼久會吵到附近店家喔!!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1 條
汽車駕駛人,按鳴喇叭不依規定,或按鳴喇叭超過規定音量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按鳴喇叭的規定
按鳴喇叭時,應以單聲為原則,並不得連續按鳴三次,每次時間不得 超過半秒鐘。
可以按鳴喇叭的時機
(1)行近急彎,上坡道頂端視距不良者。
(2)在郊外道路同一車道上,後行車欲超越前行車時。
(3)遇有緊急或危險情況時。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專用車道。
前方影像
後方影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