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尋]北二高南下49公里處 車禍目擊

時間:103/03/19 7:38AM

地點:國到三號南下49公里處(北二高南下土城到三鶯之間)

事由:有一小客車插入小貨車前方行駛道路,小貨車閃避失控擦撞護欄翻車,
   導致被最外線道曳引車追撞,小貨車駕駛送恩主公醫院急救。

希望當時有行車紀錄器的大善人,能夠提供我們畫面,謝謝你們的大恩大德。

連絡人:施先生
e-mail:kendallsammi@gmail.com
文章關鍵字
大大你好

1.目前並未找到行車紀錄器相關畫面時

肇事責任歸屬之分析也可由雙方行向 車道數 事故現場照片 現場圖等...來做分析判斷!!

在沒有相關監視器畫面出爐以前

大大可由雙方路權歸屬來做判斷

若需協助判斷肇事責任歸屬

請詳述雙方行向 車道數 以利分析建議!!

若對肇事責任歸屬有疑慮時 大大亦可於事故滿30天以後 向(交通警察大隊)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

相信到時應可釐清雙方責任歸屬!!



2.重點來了!!

無論對方有無過失

我方現階段都可先申請強制險相關賠償

申請強制險之相關賠償時

有幾個重要的觀念你須先知道


a.我方所申請的強制險 係由對方產險公司給付

強制險的賠償在法院判賠之時

須視為對方的損害賠償金額之一部份!!



b.我方最後若與對方達成和解之時

務必於和解書中註明 {本和解金額 不含強制險相關給付}對我方會較為有利!!


c.我方現在可先申請強制險相關給付


對我方較為有利!!



3.強制險可理賠之相關給付大致如下

強制險理賠並不會考量雙方責任歸屬!!

大大可以放心!!

若有疑慮 可再來信討論!!

強制險醫療部份的簡單的賠償範圍如下




a.醫療費用實支實付 {僅需收據副本}

b.往來醫院門的交通費用 {實支實付}{上限2萬}

c.住院病房費每日1500元{有花才有}

d.看護費用 每日1200元 最多 30 日{需醫生囑言 需他人照顧}

e.上述之限額為 20萬元

我方若留有終身後遺症{例如:腦傷相關後遺症 關節活動角度障礙...等} 依法還可申請強制險最高200萬之殘廢給付{詳細金額須看我方傷勢情形及診斷書內容方可判斷}!!



4. 最後再針對 除了強制險外

若對方有過失責任

我方依法還可向對方求償的部分回覆如下


以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來看(民事請求權為 2 年),

我方在本次事故中依法所能求償項目如下:


a.財損

b.非健保給付之相關藥品(我方需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c.工作損失(需醫生證明需休養時間)(醫生有證明我方就可向對方求償!!)

我方需準備
甲.薪轉證明 或 乙.前一年度扣繳憑單或其他相關收入證明



d.其他財物損失(安全帽、衣、褲、眼鏡、鞋子...)(需備受損照片 及 購買收據)


e.預估後續醫療費用

f.看護費用(需經醫生證明確有必要)(超過強制險範圍以上的部份可向對方求償)

g.精神賠償



我方後續求償之時

可依照上述內容一一詳加計算,

再依照雙方肇事責任比例來做換算,

再透過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若雙方有和解之誠意,

那這樣就可以處理完成。(希望可以在本階段完成)


5.若雙方無法順利達成和解!!且對方有過失責任!!

我方還可以提出刑事過失傷害之訴


在刑事過失傷害的部分

對方在本次事故中如有過失,

而我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受傷,

則對方將面對


『刑法』 第 284 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6.加油了

謝謝"胖爸爸與丫頭"大大的精闢解說,
您提供的資訊實在太完整了!
真的謝謝你。

kendallsammi wrote:
時間:103/03/...(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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