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小弟第一次PO文詢問懇請各位大大指點迷津感恩。
詳情內容:
小弟直行車於明誠路口時速約40公里騎到一半的時候口袋的手機掉落在地上,當時我第一個反應是打右轉燈並減緩車速差不多是30公里,然後後方有一輛摩托車先行超車過去之後,突然後面又竄出一台騎的很快的摩托車也往左方超車當時我還沒有右轉只有打燈而已,不料他車過人沒過後方的乘客右膝撞擊我的左邊方向燈,之後車身不穩他又再從左前方擦撞一次,我車往右邊倒地,我人沒事只有車受傷,燈座全裂掉連側邊的殼也裂,前方也都刮傷,乘客右邊膝蓋流血縫了10幾針,發生意外之後對方將車停在路肩,要求我移動車子,我堅持維持第一現場,撞我的人是我們學校的老師,因為小弟前不久才牽車和考過駕照,對於這種事情完全沒有經驗,做筆錄的時候很緊張感覺有點被錯誤引導,筆錄內容是寫因我減緩車速打右轉燈導致後方車撞到我的車。
想請問這樣我有肇事責任嗎?肇事責任是以畫線區分為責任歸屬還是筆錄呢?
事後對方一直說是我騎太慢停在那邊才導致他追撞我,肇事者也只願意賠償一半,他說如果我現在不答應等30天之後我什麼也都拿不到,因為我從沒有過這方面的經驗,也被對方的氣勢嚇到。
我不知道該怎麼做,懇請各位大大教教小弟感恩。
哈囉你好嗎衷心感謝 wrote:
各位大大好,小弟第一...(恕刪)

看起來是對方超車未保持安全間隔
感謝大大,因為我真的很緊張,車子損傷那些都可以談,主要擔心是因為我的因素導致對方受傷。
哈囉你好嗎衷心感謝 wrote:
感謝大大,因為我真的...(恕刪)

那你就趕快到區公所調解 錢收一收 對方+乘客簽和解書就沒事了

如果您的言論屬實,基於對方身份我想兩造筆錄供詞應該會很相吻(追撞)

交通隊應該會有很高機率後車有全部肇責、前車無肇事因素,只能由你文章中探知一二替你分析一些

主要還是等初判表出來為主

您無須擔心拿不到錢,如果你確認駕駛為學校老師

調解不給你只需要經過民事流程,老師的薪水幾乎都是薪轉的是很好討公道的

給你參考
對方乘客膝蓋縫了十幾針+對方願意負擔一半修車費

如果樓主沒受傷的話...建議趕快跟對方和解
記得和解對象除了對方駕駛還要包括對方後座乘客

雖然依照樓主所述確實是對方後車未保持安全車距所致
不過如果沒有行車紀錄或是監視器影佐證
那也只不過是樓主的片面之詞不是嗎?

或許樓主將來也有機會被認定突然急煞..或是變換車道不慎...等等
到時候搞不好對方乘客告你一條過失傷害..就換你頭大了..

別以為交通隊的員警都是包青天
肯花時間為你伸張正義明察秋毫..
他們也是領薪水的上班族而已(自己的親身體驗)....

花點小錢把車子修一修就當過度過這個劫
若是搞到要上法院..調解庭你會覺得更累人..真的

哈囉你好嗎衷心感謝 wrote:
筆錄內容是寫因我減緩車速打右轉燈導致後方車撞到我的車

同車道,不同車道?
同車道內行駛,路權是前車優先,沒有前車轉彎要禮讓後車直行這回事
此外,後車也不應同車道內『右側』超車
哈囉你好嗎衷心感謝 wrote:
事後對方一直說是我騎太慢停在那邊才導致他追撞我

(同車道)行駛狀態中,後車追撞前車,通常是後車百分百責任
若前車違停,後車撞上去,也是後車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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