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發生的事故,交通裁決鑑定報告出爐。

去年10中發生的事故,現今有比較明朗了。
案子已經進入法律途徑了,就繼續看下去吧.....。
願各位用路人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p.s. 因為掃描的關係有透露個資,故用灰色補丁遮蓋請見諒。

前陣子發生的事故,交通裁決鑑定報告出爐。
前陣子發生的事故,交通裁決鑑定報告出爐。
沒有問到底未注意車前狀況的根據是什麼?

沒號誌路口即使不超速只要發生車禍,94-3結案

帝王食補 wrote:
去年10中發生的事故...(恕刪)


加油吧!又是一個硬被栽贓"未注意車前狀況"的受害者。
『非紅綠燈』路口,幾乎雙方都會有責任
或許可以考慮改成:一律停車再開,誰先完全停車,誰有優先路權
不知道為何我的腦中一直出現鬼島這個詞...

wetty wrote:
『非紅綠燈』路口,幾...(恕刪)

fanrien wrote:
不知道為何我的腦中一...(恕刪)

大大,不要在說鬼島拉....應該要說恐龍法官吧.....冏
請問你申請這份要錢嗎?

我現在手上只有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他說申請裁決要3000元

我保桿被對方側撞後逃逸
現在要鑑定還要出這筆錢的話,我好像不太划算

cvincetw wrote:
大大,不要在說鬼島拉...(恕刪)


是車鑑委員,並不是法官也不是檢察官

一份3千大洋!要去郵局買匯票…不便民
沒辦法~遇到了就是要處理!
很矛盾,機車由左方過來,撞擊點在左前門,這跟未注意車前狀況有啥關係,這車前的定義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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