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託大家一起來連署(串連)吧!
請讓更多人知道這些問題(大家一起來連署吧),並能向政府陳請這長久以來就存在的問題:(我說真的,台灣法律設計交通號誌的位置真的有問題)
別以為這沒什麼,問題可是在國際上覺得很奇怪,而且法律規定的號誌燈位置怎會設在遠端左側呢?(不管用常理想都覺得很奇怪) 設右側且燈面面向所有駕駛人應該才能給所有停紅燈的人看吧! 您覺得這樣是不是比較合理呢?
(希望將台灣交通號誌原先位置如圖中所示之藍桿撤除後,改換成圖中之紅桿。)
圖片:

(應該設在遠端右側才會讓大家看得清楚吧!!)
https://www.facebook.com/Trafficlightproposals
我也打算要拿出報告或研究統計,證明這樣強制規定在遠端左側真的是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