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上周上班途中,北上經過南崁交流道時,
行駛在中內側車道,突然我右前方小貨車(中外側)失控往內側護欄撞,並翻車(人沒受傷)。
因為突然切過來,所以我右前方被該貨車撞擊,
根據警察的登記聯單,整個事故共六台車,我不知道前方發生什麼事(警方無法告訴我事故原因),
該司機跟我說是因要閃避前方突然的事故,所以造成我跟他的事故
貨車的保險公司有跟我聯絡,但表示他們也是受害人,所以我不該找他。
我的問題是:
1.我沒有全險也無行車紀錄器,一切要等警察的事故鑑定出來,才能釐清誰賠誰?
2.依照該保險公司說法,我要等鑑定出來,再去找造成整起事故的人或保險公司索賠? 不是一台賠一台嗎?
3.警察的鑑定報告要多久會出來? 有無其他方式可以加快?
4.車廠報價10幾萬,但僅有兩家保險公司去看過,我需要通知強制險的保險公司幫我處理?
因為我上班需要用車,因目前是處於完全沒人理的狀態,也不知道我的車是該先修還是等報告出來再修。
沒有事故處理經驗,整個不知道該怎樣處理或該找誰處理,有勞板上大大們指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