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有擦傷及挫傷,肇責大概我3成,對方7成,賠償金額多少為合理?

大家好~

上個月發生車禍,我於雙黃線處欲左轉,後方計程車稱未看到我直接撞上,
造成我骨盆及腳踝擦傷及挫傷,機車多處毀損,計程車保桿擦傷~ 計程車司機人完全沒事~

昨日剛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
計程車可能肇事原因:未注意車前狀況、未保持前後車安全距離 (處罰條例第58調1款)
我可能的肇事原因:暫時停等位置不當 (雙黃線路段禁止跨越)

google了一下肇責大概會是計程車7成,我3成~

發生當下有叫救護車與警察,所以有急診紀錄、驗傷證明及後續回診收據,
但後來是自行吃中藥調理,不過購買中藥仍有收據~
機車則是依對方保險公司所說,找我熟識的機車行估價,維修大概要8400元,
在事故幾天後保險公司也來對機車照過相並將估價單拿走,
後來因保險公司說要等肇責下來才會理賠,但幾個月不能用車實在麻煩,
所以我跟保險公司確認過我可以先修車,但必須自己先墊付,等肇責下來他們才會來談賠償金額 (過程有錄音)。

期間計程車司機只主動撥過兩次電話給我,只叫我傷還沒好就要去看醫生,
(有一次我沒接到電話,但隔天就有回撥給他)
除此之外他沒探望過,更不用提什麼水果或紅包了~
因為已有初步分析表,昨天就去電問他是否要和解,為何一個月過去卻不聞不問,
他不願意先說願意賠償的金額,所以我就說全部費用我要求3萬元,
結果他卻認為我獅子大開口,我說機車我就修了快1萬,其他還有醫療等費用,
我只是不管你的保險公司願意陪多少,但我全部就是想拿到3萬,
他就說笑死人了,你的車子要修到1萬? (我的車是RV,整個前-右側車殼都裂開,大牌還被撞掉了)
我說車行估價單就是這樣開,他又說收據都嘛可以隨便開~
講到這就讓我非常不開心了,我就說那不然走法律途徑吧,他就說你要告就去告啊~
其實如果他在我開口3萬的時候,態度軟一點問能不能不要賠這麼多,我想我也願意降價~
但他馬上就開始翻臉,所以我想我也不用給他台階下了~


法律部分有認識的人可以詢問,所以這部份就不麻煩大家了~
不過我只是想知道一般這種車禍大家要求的賠償金額大概是多少?
我覺得3萬全包並不是獅子大開口,行動不便時我都要麻煩家人接送,
看醫生或申請一些文件也都要花時間花油錢車錢~ (我知道有單據也是能請保險理賠~)
還要忍受計程車司機與保險公司很差的態度,被這件事困擾好久~
他卻好像只想由保險公司理賠我,不想從自己身上掏出任何一毛錢~
我已經看過蠻多網路上的文章,但問到精神賠償總是沒有一個建議的數字~
想請問有沒有人有類似的經驗可以提供呢?
或是在這之中有沒有什麼該注意的地方呢? 謝謝!
自行宣稱對方要賠7成,未免太樂觀

索賠三萬逼對方和解的戰術是對的
但顯然運將是老江湖,威逼無效,就算你現在說要降價,氣勢就輸了,索賠金額必定被大砍

等初判表出來再來視情況決定索賠金額
以上建議
六萬九,請你直接開七萬五

讓保險公司殺到六萬九以下

超過七萬要更高職級授權不太可能

那怕你擦傷都可以要求這麼多

只要名目列的出來就可以
robin0124 wrote:
自行宣稱對方要賠7成...(恕刪)



我只是粗估大概是他7我3,主要也是看網路上人家的經驗~
當然還是要以事故鑑定委員會的結果為主~

我也看到很多人開的很誇張的價錢,甚至肇責低的都還要賠有受傷的人一堆錢~
所以只是想問說一般開價會是多少~

昨天聽司機口氣我本就決定不會再降價和解,走法律途徑一定開價更高~
只是說他大概也不怕有案底,以刑逼民大概沒用吧~
說不定也拿不到我想要的理賠金額,不過目前我是當做經驗學習,就繼續走下去了~



larry523982 wrote:
六萬九,請你直接開七...(恕刪)


不知道所謂的列名目是什麼呢?
我現在的確是不知道要什麼項目跟他要求多少~
更不知道什麼樣的金額才算合理~
其實我不太想太為難別人,只是他態度實在很差就只好心腸硬一點..........

感謝提供一個建議金額,未來提告時會好好參考的~~

dustoff wrote:
我只是粗估大概是他7...(恕刪)




對方是有第三人就別客氣了,討越多錢也是保險公司的

名目很多呀,你的薪轉,交通

網路找一下都找的到

一些無法解釋的都是列在精神撫慰金

例如你可以說我沒有機車,每天都要坐計程車來回一千至大醫院回診

產險理賠人員就會建議你列在精神撫慰

反正別超過七萬就好,在上去會很難討


當然我說的是跟保險公司洽談的時候

如果是民事訴訟你開到十萬也是合理的
dustoff wrote:
大家好~上個月發生車...(恕刪)


說實在的
就算真的上法院
你錢也不見得可以拿到多少
但是後續的時間花費才是重點
不要以為告了之後
短短一兩個月就會結案
拖到半年以上都是正常
甚至將近一年都有可能
這期間只要法院有傳你
你就得到
可不是告了就乖乖的等著法官結案
中間還有很多過程(申告.和解(2次).和解不成送法院.初審.終審)
如果你真有那時間來耗的話
那就建議你去提告

要不然就是你在去問那位司機
上法院兩方都有損失(金錢與時間)
那他對你的和解金額不滿意的話
他願意花多少

但不知道你要求的3萬原因在哪
你車輛已經有對方保險會賠償
看醫生的費用都是實報實銷
沒車的交通費用也是實報實銷
但不是你坐什麼都可以(譬如有人說坐計程車一次一千)
還有就是跟他要求你受傷請假無法上班幾日金額損失
以上這些都要有單據可以佐證
你要求3萬
你至少要把金額內容列出來好信服人家
要不然人家認為你獅子大開口也正常
就以上提到的部分
自已在想想該提出對方要賠你多少
而不是覺得說三萬是合理價

所以你標提問多少合理
基本上這種事情是沒有多少是合理價的
都是看雙方是否能接受
況且你金額又不高
走上法院並沒有對你會有多少優勢
畢竟你人只是輕傷而已
上法院法官也會依照你的受傷程度來判斷該怎判
果然是個爛地方

larry523982 wrote:
對方是有第三人就別客...(恕刪)


你有車禍經驗嗎?
又有實際賠償經驗嗎?
如果都沒有的話
就請不要亂教人
在來每個案件要看狀況
真當法官是傻子嘛?
你怎要求他就怎幫你判

看你的說法
就是標準的獅子大開口
少在那邊害版主了
果然是個爛地方

08594088 wrote:
你有車禍經驗嗎?
又...(恕刪)





有的,

我自己是做汽機車精品貿易業,但我也有產險證照,當初只是想省錢而不是賺錢,自己幫自己保

結果變成自己的客戶時常也委託我幫她辦理車險並處理事故



在跟保險公司洽談關係的時候,跟法官並無相關

你不知道是因為你見識不夠多



至於走上司法程序,

試問有哪個車禍案件提告方不是獅子大開口

給法官審核雙方情況酌情審核求償金額的



我這邊可以坦白的告訴你,我處理只有擦傷的車禍,卻跟保險公司索賠超過五萬的案件有六件了

(其中一件是自家兄長
dustoff wrote:
昨日剛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
計程車可能肇事原因:未注意車前狀況、未保持前後車安全距離 (處罰條例第58調1款)
我可能的肇事原因:暫時停等位置不當 (雙黃線路段禁止跨越))


我認為未必對方是主因

就算他是主因好了
而你的可能肇責因素裡有:雙黃線路段禁止跨越=雙黃線禁止左(迴)轉.
這個禁止迴左轉的關鍵處,肇責也算很大未必是3:7 或許會是5:5
搞不好是你7他3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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