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早上上班時,前方路口有兩條路可右轉,一輛轎車先到第一條 原本要轉 又不轉,當下我想說能過了 熟知他下個路口(兩個右轉路口距離一個小分隔島)馬上未打燈急右轉 我煞車不及 自摔 請問這樣對方有肇責嗎

對方有報警處理 我有體傷 右手可能骨裂打石膏 腳3個擦傷 腰1個擦傷 手一個擦傷

因為沒發生過不知道後續該如何處理 對方保險公司叫我先修車 在報價
請各為幫忙解答 謝謝

藍線為對方行進方向 淺藍第一條為對方欲轉方向 第二條為實際轉的方向
紅線維我方機車行進方向 黃線為滑行方向
轉彎車 急右轉 使右後方機車摔車
騎車騎車道中間, 路口減速慢行, 才是自保之道.

這種事好像常發生, 自行去看.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3474436&p=1

這是在中正路 板南路口處,第一條右轉巷子是中正路161巷
兩條都可以通中興街
當地人應該兩條都會走,不過要直走板南路的他就不會走第一條巷子
因為第一條巷子到頭後已超過板南路路口
要直走板南路的人會走第二右轉處(板南路)直走

這一外車道是單一車道,有可能有外側超車之嫌+未注意前車動向
轉彎車有可能轉彎時未注意後面來車,而非未禮讓直行車.
就是因單一車道..此肇責不好分辨.

*以前在這邊工作過
以路權而言,同車道內是前車優先,並沒有前車轉彎要讓後車直行這回事
但這裡是台灣,前車還是會有責任
renyi1012 wrote:
原本要轉 又不轉,當下我想說能過了

同車道內超車的原則:左側超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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