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星期假日將車車停在國小後面家長接送區黃線上,被員警開違規舉發單。小弟打電話去轄區派出所,說明該路段有市府標示牌標示禁停時間,該時段提車應無違罰,但員警表示將車停在黃線上即有違罰。日前已接到紅單,請問各位大大申訴有效嗎?黃線停車:舉發單:市府標示牌:
那個紅色告示會不會指的是人行道上面的機車 ?上學日 07:00~17:00 禁停 ,並不是指黃線部分 ....所以黃線停車一律開單 , 不管是不是上學日PS: 如果紅色告示是立牌在黃線旁邊 , 那樓主可以據理力爭 ,如果告示是固定在學校圍牆上面.... 樓主應該是沒機會了....圖片看起來告示是固定在學校圍牆上面的...這是我猜的 , 不知道對不對....
frankmobart wrote:小弟有再去前們看到同樣的標示牌(圍牆上方 難怪現在違規停車的人那麼多,考駕照時沒背到紅黃線停車規定嗎?學校標示的是家長接送區上學日禁止停車時間,紅黃線停車規定是交通法規規定,關學校什麼事。去繳學費吧,慢走!!
我看有難度,先不管是否為上課日,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68條禁止停車線,用以指示禁止停車路段,以劃設於道路緣石正面及頂面為原則,無緣石之道路得標繪於路面上,距路面邊緣以三○公分為度。本標線為黃實線,線寬除設於緣石正面者以緣石高度為準外,其餘皆為一○公分。本標線得加繪黃色「禁止停車」標字,三○公分正方,每字間隔三○公分,沿本標線每隔二○公尺至五○公尺橫寫一組。本標線禁止時間為每日上午七時至晚間八時,如有延長或縮短之必要時,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之。當然也可以申訴看看,不過如果是我的話,我寧願多走幾步路停在合法的地方也不會去賭看看會不會被開單。
liaof9949 wrote:本標線得加繪黃色「禁止停車」標字,三○公分正方,每字間隔三○公分,沿本標線每隔二○公尺至五○公尺橫寫一組。本標線禁止時間為每日上午七時至晚間八時,如有延長或縮短之必要時,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之。...(恕刪) 照規則看晚上 8:00 到隔天 07:00 可以停車 ,且如有延長或縮短之必要時,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之這一段可能是樓主的申訴著力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