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闖紅燈,檢舉後,沒想到寄來的回覆是...
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 您於2014年06月25日向本分局檢舉之交通違規案件,經派人深入查處,謹說明如下:有關您檢舉343-D5號車輛於本轄道路涉交通違規案,經審核檢附之檢舉內容資料顯示,由您所檢附之照片無法看出該號誌之燈號顏色是否係紅燈,違規事實認證尚有爭議,本分局暫無法據以查處製單舉發;



原來這樣不算是紅燈阿.....
之後打電話給承辦員警,詢問這樣為何不是紅燈
員警回答說,雖然光暈部分是紅色,但是燈泡部分顯示的是白色,
之前有紅燈越線的違規人就以燈泡顯示非紅色為由進行申訴,因而撤銷罰單
所以為避免爭議,暫不以開單....
好吧,再檢舉一次,換個承辦人看看,如果還是不與以製單那我也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