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這篇文章稍長。事情發生在7/20星期日下午,我那時載著我妹去吃午餐,騎出路時在路口時被一台闖紅燈的騎士撞到,他本人跟後載女生沒注意號誌燈,也就沒煞車直接撞上。
對方是正面撞擊我的JET左側飛旋踏板跟空濾外蓋處,我出路口時有注意左方有無來車,發現他騎往路口,但速度不快,就照平常判斷就往前騎,結果被他直接撞上。
對方滿二十歲,但他家長一直要私下和解,我不肯,怕說沒依據會被騙,就請警察跑流程處理,事後估價車架被撞歪,加上外殼等東西破裂,修起來要兩萬,我跟他說我要求把車修好就好,也不要求都換新的,車架部份能喬的就用喬的,機車行報價大概一萬初,但車主是軍人,當天剛好收假,就請家長處理。
連絡他父親後,感覺他的態度就是要一搏,甚至對我說誰對誰錯還不知道,我跟他說我車子歪掉會有安全疑慮不能騎導致上班產生額外通勤費,請假估車也要被公司扣錢,這些日後我會向他們求償,他們卻回我說(台語)你去請,你請的到我輸你,擺明要爛下去,但很確定是他闖紅燈。
筆錄錄音時我有主張我綠燈他紅燈(但他的部分我是有隱約聽到他表明他跟後載人沒注意號誌燈,但有沒有承認闖紅燈不確定),後來去詢問附近店家,店家是說監視器有拍到,交通隊也有前去調閱(這應該不是警察吃案吧?),預計明天請假去交通隊確認有無影像,如果確定有拍到,這對我來說應該是一大幫助。
我已經帶我妹去驗傷了,也已經取得診斷書,但費用為一百,應該是所謂的乙種診斷書,但網路搜尋結果,甲種為訴訟用、乙種為保險用,不過另一種答案是都有效力,這讓我有點搞不清楚了,我所申請的診斷書到底具不具有刑事效力呢? 因為有可能告對方過失傷害
學生本人半工半讀,辛辛苦苦買了一台機車,騎沒兩年就這樣被人闖紅燈撞歪,事後也不要求全換新的,只要求修復,但卻遇上這種人,工作、暑修上課時也不能專心,造成我很大的困擾,他父親可能也是看我年輕好欺負吧..
跟家人討論後決定確認完監視器影像後等30天初步判決出來,要是能證明肇事責任在對方,我就要聲請調解委員會,主張維修費(全新),通勤費還有請假損失與刑事過失傷害(增加談判空間),請問這樣程序有錯嗎?
車的部分是建議先修起來,還是等判決出來呢? 問過幾間機車行是說可以繼續騎,但是我怕到時他會辯說過一個月才修,不知道是不是車禍壞的..
因為在網路上看了很多網友分享自身經驗,但還是想請問網友們以上的這些問題,請各位網友不吝分享經驗,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