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伯伯,你說,為什麼我的機車駕照能被吊扣12年......

一天傍晚,騎著我的機車去買晚餐時,
忽然後方傳來警用機車警笛聲,
於是我趕緊停車..
警:你剛剛紅燈右轉喔
我:有嗎?我跟著大家一起走的啊
警:有啊,很明顯.你喝酒喔?
我:我不喝酒的
警:問了我的資料後,於是開始拿出他的小電腦,
開始查詢了起來...忽然間如獲至寶般的說
你無照駕駛喔!
此時,小電腦的畫面請參考附件

警察伯伯,你說,為什麼我的機車駕照能被吊扣12年......

我:那民國90年吊扣的耶,怎麼可能到現在還在扣
警:你去問監理所,之後就自顧自的寫起罰單來了

警察伯伯,你說,為什麼我的機車駕照能被吊扣12年......

想當然爾,小電腦上面註記清楚的吊扣起訖日期,
警察如果不是文盲,就是存心要開這張6000元的單了.

回家之後,趕緊打電話去監理所查詢,
確定我的駕照仍是正常持有,
就向內政部1996反映,
後來就轉由新竹市警察局督察室接手處理,
一開始說是因為中華電信系統維護更新,
造成警員誤解,
也表示這張罰單會立即註銷,
我當下就向對方反映,
這張罰單原本就無效,
註銷是應該的,
重點是為什麼員警明知道吊扣期間是民國90年的事,
還開了這張無照駕駛的罰單?

督察室一開始回覆還是歸咎於中華電信,
我就提醒對方說:我有告訴員警日期的問題,
督察室還是不予理會,
到最後我問對方:你有沒有看過小電腦的畫面了?
他竟然說還沒有.....
(沒有你還可以跟我辯20分鐘)
於是我就要求對方立即調閱警員身上密錄器,
以證明我有提醒他日期的問題
對方也一口答應...
結果我接到督察室的電話說:密錄器的畫面與對話都不清楚,
如果你不相信,我可以馬上過去載你去看...

此時,我腦海中忽然浮現洪x丘案....

還好,剛好有做影像後製的朋友來訪,
一聽到這種狀況,就說願意幫忙還原,
於是我去電督察,告知有人願意義務幫忙之後,
對方告訴我說是誤會,現在正常了,可以判讀了!!!!!!

後續,就不用多說了,
也就只指派一個什麼都不知道的小女警打電話來道歉,
從頭到尾也沒有當事者或該主管的一句歉意,
讓人覺得很失望..


警察伯伯,你說,為什麼我的機車駕照能被吊扣12年......
警察伯伯,你說,為什麼我的機車駕照能被吊扣12年......


打那麼多字,只是希望以自己不愉快的經驗供各位大大參考
1.行車紀錄器一定要買,如果遇到攔檢,
請務必將手機錄影功能打開,全程錄影保護自己是必要的,
否則像小弟一樣的話,除非證據很明確,
不然一定會吃虧..
2.不要以為督察室或什麼部門一定會替您伸張正義,
必要時,請打電話給民意代表或媒體....
3.
第 213 條 公務員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
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BJ4...)


敬祝各位大大行車平安
新竹喔~
正常的阿,新竹警察素質原本就不高,
你只能自認倒楣囉~
吃屎的員警想增加業績
被抓包又裝死
建議可以直接舉發
不要客氣了。
不然哪天換下個人倒楣
又要被他玩
連督察室都這樣了,真的只能錄影自保。
台灣的行車紀錄器會這麼熱賣不是沒有原因的
1.其實我比較訝異的是,現在竟然還會發生這種事....
2.從回覆的公文中就可以知道他們處理的態度了,
剛好沒有看到起訖日,提醒之後又剛好沒有查證,
又剛好忘記了吊扣10幾年是不合理的.....

macoccp wrote:
1.其實我比較訝異的...(恕刪)


哈哈,剛好員警密錄器不清楚,然後又剛好變清楚了

到底是清楚還是不清楚

macoccp wrote:
一天傍晚,騎著我的機...(恕刪)

罰單有異議,為什麼你要收下罰單?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1條

一、當場舉發者,應填記駕駛人或行為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地址、身分證統一編號及車主姓名、地址、車牌號碼、車輛種類。被查獲之駕駛人或行為人為受處分人時,應於填記通知單後將通知聯交付該駕駛人或行為人簽名或蓋章收受之;拒絕簽章者,仍應將通知聯交付該駕駛人或行為人收受,並記明其事由及交付之時間;拒絶收受者,應告知其應到案時間及處所,並記明事由與告知事項,視為已收受。

只要警察開了罰單,簽不簽名都視為收受。
指派一個什麼都不知道的小兵來道歉@@不過既然公文都回函了表示她們認錯了~
應該可以要到當初開單的員警編號並且予以檢舉告發吧!!!
再不然就拿著公文送去給蘋果當業績我想應該很快就能有更好的成效了!!
蘋果有時候是很好吃的~哈!!!

macoccp wrote:
一天傍晚,騎著我的機...(恕刪)


看到左上方的360衛士
就知道案情不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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