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今年初因為開車不慎追撞前方車輛
事後對方保險公司業務員有打電話來聯絡, 問我是不是當事人
後來過了將近半年, 收到一封通知函告知賠償金額, 限我三天內跟業務員聯絡

小弟我絲毫不敢怠慢, 立刻打電話過去
對方卻說這個案子已經轉到法務了, 不關他的事

我只不過想請保險公司提供一下修理車輛的金額明細, 不要太誇張的話我也就認了
並不想為了這種小事上法院啊~


有沒有前輩可以指點一下, 到時候保險公司的法務會如何跟我聯絡?
總不會直接就收到傳票叫我上法院一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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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種東西叫第三責任險~~~
怎還會須要你賠呢??
基本的保險~還是要保
保個車碰車 丙式險是要得~費用很便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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