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有點長,因為我想敘述清楚一點,抱歉~

事情經過是這樣...

某天我騎機車時速約40-50,跟我同車道的正前方有一台TOYOTA的車衝很快,時速約60-70,準備要搶前方路口的黃燈。但我不打算跟著搶,我單純只是想停在我該停的機車停車格的陰影處而已。

眼見他衝到路口前10多公尺已經紅燈了,但對方卻執意要闖紅燈的樣子,我也就跟著過去想停在機車停車格的陰涼處。下一秒意外就發生了,他車頭剛衝過紅燈停止線卻急煞車(我猜是因為前方路口有警察在臨檢),我沒想到那樣的速度,且他車頭都已經衝出停止線了,卻還急煞,對方整台車2/3停在斑馬線上,後1/3跨過紅燈停止線,停在路口機車停車格裡。我看到也跟著緊急剎車,但車頭還是稍微碰到他車尾的"慢把",留下2條刮痕。

我機車車身全都停在我該停的停車格。

駕駛很不爽的下車,看了車尾刮痕後堅持說是我沒有保持安全車距撞到他。我手腕扭到+機車頭也有刮傷。事後警察也有來照相與做筆錄。

我想說扭傷而已+機車也不是新車,也就沒跟他計較,不跟他索賠。

問題來了,過了一個月,我收到調解委員會的信,且他本人突然來電,堅持要跟我索賠汽車的維修費,只因他說我未保持安全距離才會撞到他。(因為他只有保強制險,我沒跟他索賠,所以保險公司不願出面)。

車禍責任歸屬表我有看,但寫的不清不楚,只說雙方都有責任,但我怎麼想我都沒違規(停在該停的地方卻因沒有保持安全距離違規?? )。


我想問的是,他這種以違規為前提的情況,被後車追撞還能適用"未保持安全距離嗎?"

再者,他停的地方根本不是他能停的地方,這樣也適用"未保持安全距離嗎?"

那我可以大喇喇睡在大馬路上,被撞了跟對方索賠嗎?? 大馬路不能睡覺吧??


我超級不想賠他錢的,想盡快把這無聊事情處理掉,所以想請有經驗的朋友們幫忙回答一下,謝謝~


【後續補充】有部分網友說,他如果更早廷我反而撞更慘,其實不然。我一直都在注意他的動向(因為衝很快,很有特色),他今天如果急煞停在他該停的地方(機車停等區後),我反而不會撞上,因為我有想到他可能會急煞;今天我會親到全是因為他已經算是衝出去了,那樣情況下卻急煞,才是我意想不到的地方。
文章關鍵字
onetwo345 wrote:
文章有點長,因為我想...(恕刪)


他不是切入你的行駛路線 基本上都適用 你未保持距離

你開車不是只看紅燈與機車停止線~~ 你跟車也要看前車~~





至於你說躺在馬路上 在你應該要看到沒看到 會讓你背負應注意而未注意

看到還撞上 那除了民事問題可能還會多了刑事的問題


而且從你的描述 如果完全正確 那就是 你判斷前車動向錯誤 外加沒保持足夠安全距離 造成事故





所以"未保持安全距離"適用全部狀況? 包含對方在不能停的地方急煞停車都適用嗎??


因為我記得交通法規有一條是說 :

汽車除遇突發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任意驟然減速。


而且路口機車停等區應該算是我的相對路權吧,不是嗎?


對方違規在先 (危險駕駛),最後我卻要賠他,只因未保持安全距離??

這樣我會覺得未保持安全距離好像有點變成免死金牌 ~"~





onetwo345 wrote:
所以"未保持安全距離...(恕刪)


那條也是增加他的責任 不會到你沒有責任 或是你責任比他輕


況且他是紅燈剎車 並非任意剎車

至於他的違規部分 他剎車超出他該停的停止線 其實是有利於你不撞上他


你還撞上了

他煞得更急 汽車停止線前停住 沒有違規 你是不是撞得更慘?

所以再怎樣 最主要的問題在於你判斷錯誤以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前者基於你的口述 後者基於結果 (不考慮可能存在的: 1你機車性能問題以及2操作問題 就當你意識到汽車剎車 你也跟著剎車 車子狀況良好 你判斷的煞車力道足夠. 而這兩個你都不會想要去證實 因為只會對你不利)

讓我想到這一篇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21&t=2467384&r=3&p=1

樓主可以參考看看。我覺得這一段是蠻經典的。

不論對方有無違規,你還是得注意跟前車的「安全距離」。應該不需要解釋什麼叫「安全距離」了吧。

如果該車剎車太利,停在機車停等區上,那也不過就是罰他停在停等區而已,樓主撞上的情況也許更嚴重?

K20D, GF1, WX5, E-P3, RX100, SH-50, E-P5, Stylus1,
可是對方如果不危險駕駛,我也就不會去親他的車尾了...

而且機車停等區對於機車是相對優先的路權吧??

今天他如果是急煞停在他該停的地方(機車停等區後),我親到他,那我當然是未保持安全距離,我賠沒話說。


但他今天是危險駕駛+急停在我家(機車停等區)與斑馬線,我機車好好的停在我家(機車停等區),只是親到一下,我就要賠了??? 好像有哪裡怪怪的耶,不是嗎??

onetwo345 wrote:
可是對方如果不危險駕...(恕刪)


1. 危險駕駛 <--- 可以去查一查法規是怎麼規範的.

2. 你如果真有注意, 有安全的保持安全距離, 就不會撞上了 (當然XD, 能做到的往往非常人.. XD) ,
如果亂衝亂停的是機車呢?

3. 沒驗傷, 有傷也都是你自己說的, 沒用.

4. 賠多少才是你目前要注意的問題.

且他車頭都已經衝出停止線了,卻還急煞,對方整台車2/3停在斑馬線上,後1/3跨過紅燈停止線,停在路口機車停車格裡。我看到也跟著緊急剎車,但車頭還是稍微碰到他車尾的"慢把",留下2條刮痕。

路口機車停車格=傳說中怠轉區?
建議買行車紀錄器紅單教育省事
眼見他衝到路口前10多公尺已經紅燈了,但對方卻執意要闖紅燈的樣子,我也就跟著過去想停在機車停車格的陰涼處。
webb6688 wrote:
且他車頭都已經衝出停...(恕刪)


你說的待轉區是斑馬線再更出去那塊吧,你誤會了,我說的路口機車停車格指的是紅燈前面的機車停等區。


讓你誤會很抱歉
你是後車對吧
行經路口,看見紅綠燈,要稍稍減速,對吧。
這樣,你後車還可以撞上前車,你是把自己當鋼鐵機車就是了。
一句話,你不是第一台車,看見黃燈就TMD減速停車就對了
不要"賭"對方一定會停車/衝過去。
另外,機車請+保第三人財損/體傷,很便宜的
10年用到一次,你就賺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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