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一號北上重慶北路出口,連續變換四個車道!
這裡每天都一堆車子走要下交流道的減速車道在插進來!
http://youtu.be/GQfJAB3a45Y
文章關鍵字
人家每秒幾百萬上下....讓一下不會死,記得要讓他繳紅單不然對不起後面22k作業員

Carlos3288 wrote:
國道一號北上重慶北路...(恕刪)


檢舉跨越槽化線,
除此之外有打方向線,
能跨越幾個車道,是他的本事
跨越槽化線很明確
檔案 email 寄去國道警察局檢舉即可。

至於連跨 4個車道 ……
這是他的本事,無法可罰。
我知道他這樣變換車道是他厲害!

事實上我幾個月前檢舉過一樣的情況,一台Lexus也是從我的右邊插進來再變換到左邊車道,國道警察回覆我不舉發!

難怪每天一堆從右側插進來的,因為警察不會開單,排隊的都是...


“”從右側插進來的,警察不會開單“”

警察會不開單, 可能是因為你檢舉理由說錯。

下次
試試 “”插入連續行駛之車陣“” 這個理由看看。
沒錯,
這種的,只有剛好你開在外1,外2下匝道的車道
剛好拍到他在主線利用外1,外2"下匝道的車道超車",
再回到到主線的全部影片,才可能成案.

此影片,可檢舉跨槽化線.

言不及義 wrote:
“”從右側插進來的,...(恕刪)


哈哈,我只是形容過程,當然違規不是說從右側插進來!
我就是用插入連貫車流這個事由!

另,剛剛已經檢舉了。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四十五條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

三、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者。

四、在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者。

五、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者。

九、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或兩線均為幹線道或

支線道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者。

十、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者。

十二、任意駛出邊線,或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者。

十四、遇幼童專用車、校車不依規定禮讓,或減速慢行

者。
幸好大眾交通工具不用讓...糾不緊靠路邊+一起歩喜歡往內擠
ps公車是跑越多趟賺越多還是慈善事業?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