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要開車時發現車子的葉子板被撞凹
當下報警後至派出所調閱監視器
看監視畫面發現肇事車輛後
派出所員警通知交通隊的員警來帶我至交通隊做筆錄

此位員警先幫我做了個路邊停車訪談紀錄表
但一直不做聯絡肇事方的動作

因此我提出質疑為什麼不直接聯絡肇事方
他請我至外面等候(應該是個資法關係)並說他會幫我打電話聯繫

五分鐘後員警表示車子沒有登記電話,只有登記住址
我想避免夜長夢多,因此希望員警直接至登記的住址找人

沒想到他說他很忙,並表示兩天後會通知我結果

我當下只覺得這位員警也太沒效率
但事後回到家裡懷疑是不是所謂的吃案?


各位有甚麼建議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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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不正確我不知道 但如果在你幾個小時之前 也有兩~三個民眾報案 他是不是要先處理之前的?

是不是真的忙不知道 但如果是真的 就慢慢排隊等吧 事情總有先後順序

警察也說了這兩天會幫你用 現在連一天都還沒過 你就說警察吃案沒效率 這有點說不過去吧??
警察不是只為版主一個人服務
希望版主能體諒
非重大案件,也無人傷亡

不太可能為了你車子的葉子板受損就馬上出動逮人的!

既然有影片為證了,就等警察通知對方到案說明了!

如果那個警察還要處理兇殺案之類的
你認為他會優先處理你的案件嗎???

將心比心吧
我給點意見好了當初我也是被撞後有記車牌

本來想說先請警察找對方來談結果警察說只有地址沒有電話

過陣子1個禮拜吧 對方打電話來要求和解 結果和解完警察說過失傷害和解完了

但是肇事逃逸要送地檢署 因為當初找不到對方沒留電話

所以他上警察的一個類似通緝的系統報出去了(我忘記那個專有名詞) 所以只能依法辦理

最後是當地管區找里長通知到對方出面處理 最後還是去了一趟地檢署(3個月後)

對方最後勞動服務45天+吊照3個月緩刑3年

我的是刑事案件比較快 你的可能還要等一陣子喔!


sam32631 wrote:
五分鐘後員警表示車子沒有登記電話,只有登記住址
我想避免夜長夢多,因此希望員警直接至登記的住址找人
沒想到他說他很忙,並表示兩天後會通知我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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