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聲明,我自認違規,罰單到我會繳,警察無誤,只是我想問清楚罰單的情況
一.
我因為下車買東西,車子停在另一家店家門口,但路旁無黃線和紅線,我車子有打雙黃燈警示,(因為真的找不到車位,我在想唯一我錯的是"並排停車?因為店家前有停摩托車,唯一我想能開的就是"並排停車?"
事情是這樣的,我買完東西出來後,一上駕駛,看到一台警用摩托車在我前面,拿著一個本子在寫,但我再一看警察,警察卻好像做錯事一樣,快速把本子和筆收起來,快速騎摩托車離開??如果開就開了,我這人就事論事,錯也不必要跟人爭,但沒必要看到我馬上快速騎走....(我很肯定他跟對上眼後,馬上快速離開,這是要開什麼罰單,我不用簽名嗎?)
二.(以前案例)
以前我在台南發生過一件案列,我車子確實並排,我是去店裡拿母親節蛋糕,出來後,看到我車子前停了一台警用汽車,下來三個人,有人拍照,但什麼都沒寫,其中一個警察,卻裝好人看著我手上蛋糕說,母親節不要破壞興緻,車子下次不要亂停,沒事的不開罰單,下次不行.....結果過了二個禮拜,收到一張"並排停車"的罰單
我的疑問是,警察當下看到我,要開罰單,怎不給我簽名,我也不會去跟他們爭,但為什麼開個罰單要鬼鬼崇崇的,你是警察大人,抓違規是正確的,做錯就要挨罰,但.....偷偷摸摸的目的是做什麼?
如果想炮我的人,說我亂停我都承認,因為我確實違規受罰應該,我只是想了解,警察為什麼開罰單需要這麼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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