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經驗是,如果要求償薪資補償,保險公司會跟你要"扣繳憑單"或"銀行薪資匯款"證明,以證明你求償的數字是合理的。然後你就依醫生開的證明去求償薪資補償~希望對你有幫助~安小綠 wrote:請問關於車禍造成傷者...(恕刪)
aaron7528 wrote:我的經驗是,如果要求...(恕刪) 謝謝您所提供的經驗,想請教您剛有說到「然後你就依醫生開的證明去求償薪資補償」,請問是要開出受傷的部位需休養多久嗎?因為有聽說礙於醫師法的關係,好像醫生不太願意去開這種證明。
我的經驗,我是車禍骨折,醫生證明上有開立需修養三個月。所以我的薪資補償就是要求三個月。理論上醫生證明都會寫患部需修養多久,除非你的傷是不會影響日常生活作動,這點你需要跟醫生討論才知道。安小綠 wrote:謝謝您所提供的經驗,...(恕刪)
安小綠 wrote:順便請問您,薪資轉帳...(恕刪) 3~6個月有在職證明/扣繳憑單最好另外如果是上班時間/途中發生的,可以請公傷假還有向勞保申請公傷給付公司如果有加保團體保險,團險也可以申請給付強制險不只給付你的醫療費如果醫生認為你需要看護強制險會給付看護費用,看護的人不用外聘家人也可以,只要醫生開出診斷證明有寫明需專人看護期間即可最多一個月36000元這些都是國家規定...以你的薪資投保後的權利!不要放棄了!還有痊癒後最好替自己多保一份醫療保險現在人工作壓力大,容不得受傷沒收入還支出希望幫得上忙...去年11月受傷後這些保險金我全部都申請到都是血汗錢買的保險千萬不要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