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請問車禍恰當處理方法
事發經過:
我10/13 08:20
在龜山鄉南美街與南美街56巷路口發生車禍,
我機車(New Fighter)雙載直行南美街,
對方休旅車(Lexus)由南美街56巷未減速左轉出來,
當下有立馬鳴喇叭並煞車,對方仍無減速持續出來
且完全擋住我方前進道路(街道一半的右側),
但因為過於突然所以根本無法完全煞住,
我方機車前殼全毀 兩顆大燈多處鎖點斷裂,
對方左前保桿有拇指指甲的擦傷。
車禍當下處理相關:
當下有報警,無移動現場,有做筆錄,
我有挫傷(有開證明) 對方無傷,
我只有強制險,對方不清楚好像有。
車禍後續處理:
當下在警局做完筆錄對方本來打算給3000和解,
我方堅持先驗傷並將機車給車行做初估,
故互相留了電話各自離開。
當天下午我們估好修車費用為7300,
並與對方聯絡,對方這次又改成只願意賠償2000,
說因為他們的保桿車商估要維修
20000這部分他們自行吸收,
且他們說他們有減速看鏡子沒車才出來的,
所以只願意賠2000。後來談不攏所以決定送調解委員會。
之後因為我方車是向友人借的所以也想說早點解決
各出一半自己理虧,但對方都不接電話不回電傳簡訊也不回,
所以當天我們就去警局填寫申請初步鑑定書,
有請派出所讓我們看監視器,很明顯對方無停車直接開出來,
我們也請警察聯絡對方已調到監視器畫面了,
於是對方與我們聯絡了,對方還是不願意和解,
所以就等調解委員會了。
10/31打電話詢問調解委員會進度說11/11開會,
但我們那天有重要的事真的沒辦法到場,
調解委員會要我們自己與對方聯絡,
但對方仍然不接電話不回電。那我們該怎麼辦?
如果不到的話會變成對我們不利吧?!
網路上查是說調解不成就是再調解,
且不經過調解直接提告會被打回調解委員會,
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我這案子不大法院會受理嗎?
對方的態度給我的感覺似乎就是想不了了之,
那會不會拖到最後真的就不了了之呢?
我沒有要其他的東西,至少他該賠的要給我而已,
我該怎麼做才是對我最有利的呢?謝謝。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4103346
一樣都是發生車禍要跑調解
調解不成就跑法院
他修20000 你修7300 ....肇事主因是汽車 他7 你3~
單按賠償比例 你會多賠到~~~
沒嚴重傷亡 肇事主次因外 賠償就是比車誰新誰貴了..上法院有0.369折舊率
上調解就是看對方態度~~~
受傷就是可以直接提告過失傷害
(開車撞到在車內沒事話 前額還是哪邊也找個東西弄傷再下車 也去驗傷 看對方態度保護自己用的)
再花三千申請肇事鑑定出來..監視器畫面..機車維修醫療費用..etc
證據弄齊點
這不會早點解決的..請把時間成本也算上去要花半年以上
除非你就拿2000和解
建議就是直接提告~~
花點時間去調解出庭調解 學經驗
因為~這在你人生絕對不會是最後一次遇到....
沒嚴重傷亡小金額車損
法院最後都會傾向要你們和解的
記得上來把後續回報
不知道你事發當時騎多快?
沒超速你根本沒責任啊
jeff3610295 wrote:
感謝您的建議,若有後...(恕刪)
有次開車也開在跟你相似的位置
也遇到一台汽車從相同位置衝出來
當下有嚇到
礙於車上有人就沒有回去弄牠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