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最近在網路上有看到一篇關於不當超車的文章,裡面更有附加影片(連結),至於文章的連結礙於板規我就不放了。很明顯的車子未在足夠的距離下切入,之後又緊急剎車,表現得很錯誤又可能造成交通事故,以共工危險罪起訴都不為過了。
不過在看到許多網友的留言後,讓我感到很納悶的是,許多人並未遣責如此的危險駕駛,反而指向攝影者因未跟上車流,過長車距,慢慢逛街等才是造成交通亂象的元凶。
雖然我並不覺得攝影者有車距過長的問題,不過我還是稍微做了點研究與測試。
首先是車速,樣本取自影片上的兩個時段,26秒~27秒及29秒~30秒(圖1 圖2 圖3 圖4),為求更精確的計時,畫面都以1/4速度播放並計時劃線間距時間後分別為3‧55秒和3‧28秒。根據[道路交通標誌設置規則]第一百八十一條,劃線線段長四公尺,間距六公尺,所以從一個點到一個點為十公尺。之後再套上以下公式:
speed = distance/time = d/t
speed = 0.01km/(s/60/60)
speed = 36/s
我算出當時攝影者車速分別大約是41公里和44公里持續加速。之後再根據[高速公路局]的[如何計算安全距離],一般車車的安全距離應為速度除二,單位公尺,所以以當初攝影者的最小距離應保持在20~22公尺。
再回到(圖4)看看,以目測劃線計算,當初攝影者與前車的安全距離為22公尺最多25公尺。
試問,在一個以身作則,遵守交通規則並希望創造一個安全的交通環境的人,他必須受到大家如此的不當指責嗎?如今或許很多用路人已經將生死放一旁了,但至少我認為,為了自身安全,為了其它用路人的安全,遵守交通規則並檢舉不當用路是不應該受到如此對待的。
上Mobile01也有些時間了,許多的留言都是自私的,又要牛兒好 又要牛兒不吃草,為酸而酸,沒有主見盲目的跟隨,有的更可稱為垃圾留言,在此我希望大家在網路世界裡應隨時提醒自己並保持網路禮節,Netiquette,創造更好的網路環境,以上。
(圖1)
(圖2)
(圖3)
(圖4)
通常如果開在高速公路上,舉例來說好了,我每天上下班要開的汐五高架
時速100公里的情況下,基本上有9成的駕駛是沒有保持安全距離的
大家都是一台接著一台的開著,誰會去保持10台車的安全距離
但是出事後,就是自已吞就對了
而且這種通常也不會有人插隊,因為根本沒有安全距離讓別人插隊
假設有人保持安全距離的開車,又是開在內側,那當然你的安全距離對別人來說,就是安全插隊的空間
除非他插進來是會讓你必須要馬上煞車的情況
不然利用你與前車的安全距離做超車的動作,我覺得到是沒什麼
我也常常遇到這種事,不過對方超車的動作我都可以預測,所以我覺得沒啥好危險的
況且,安全距離這是不知多久以前訂定的,那時的煞車距離跟現在的車我覺得有很大的不同
而且每一台車的煞車距離都不同,我覺得都用同一個標準也有點奇怪
例如一台跑車,可能只要保持5台車的距離就好了
那2x年的老車,你給他20台距離,他照樣也可以撞上
而且路況也有差,有些路段視線很好,可以看到前方的狀況,近一點我覺得ok
如果視線不好,要我拉到10台以上我都ok
吳小胖1229 wrote:
(恕刪)假設有人保持安全距離的開車,又是開在內側,那當然你的安全距離對別人來說,就是安全插隊的空間
除非他插進來是會讓你必須要馬上煞車的情況
不然利用你與前車的安全距離做超車的動作,我覺得到是沒什麼
我也常常遇到這種事,不過對方超車的動作我都可以預測,所以我覺得沒啥好危險的(恕刪)
就在這種狀況超車一瞬間
前車爆胎了...
前車鳥擊了...
前車駕駛心臟病發了......
前車小孩不受控制了......
各種意外狀況.....能預測的到嗎?
吳小胖1229 wrote:
(恕刪)而且每一台車的煞車距離都不同,我覺得都用同一個標準也有點奇怪(恕刪)
車子品牌不同
品牌中車型不同
車型中配備不同
駕駛人個性不同
原廠與改裝不同
保養前與保養後也不同
大小行車各訂一個統一標準應該不奇怪
吳小胖1229 wrote:
這種真的是看人的個性...(恕刪)
Sour Maria wrote:
大家好,最近在網路上...(恕刪)
法規是有明訂安全距離沒錯~~~~~~
在一個法治國家~~法規~是必須訂出來的~~
但~~在現實生活上~~一個群體~ 並非如此!!!
樓主當過兵嗎? 有聽過什麼叫做標新立異嗎?
要做標靶~~總是會比較紅!! 有當過基層兵的男人都應該知道吧~~
你要去適應一個群體生活淺規則~~ 但~~我不是叫你去犯法!!
有些事情~~~樓主如果要鑽牛角尖~~那你生活會過得很痛苦!!
我只能反問樓主~~
您在打這篇文章時~~~~~~~
你有沒有紅線停車過? 有沒有黃線停車過(人下車)?
停等紅燈有沒有越線過?? 有沒有跨過白線? 有沒有路口停車過?
市區道路有沒有超過50KM過? 等等等.................
如果上面的東西你曾犯過做過~~ 那你PO的這篇文基本上也沒什麼意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