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想請問一件關於交通違規的事
由於家裡在鄉下,我弟最近才上台北工作
上禮拜收到一張交通違規的罰單
違規事實是駛入調撥車道,地點在永福橋
由於在鄉下沒調撥車道這東西,也不知道那是啥東西
所以我弟在上班時都駛入調撥車道
收到罰單之後,才知道永福橋那邊調撥車道不能行駛機車
我弟說他看很多人騎他才跟著騎,不知道不能騎
由於違規是事實,罰款就跑去繳一繳當經驗
以後不要再騎入調撥車道就好
我還開玩笑跟我弟說,你收到罰單這段空白期該不會還有被開
沒想到今天又收到一張罰單
違規地點還是在永福橋,違規事實是不在規定車道行駛
我看第二張罰單照片跟第一張罰單照片,只差在永福橋的不同點
第一張罰單違規時間是11月12日,第二張罰單是11月20日,都在上班時被拍
這樣是否可申訴
由於收到罰單這段空白期,不知道那條路不能騎,所以才一直違規
這樣是否能申訴成功,因為不知道之後還會不會又繼續收到同樣地點的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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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53529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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