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員說明
咖啡色橢圓形機車(我姊)
粉紅色橢圓形機車(對方阿伯)
道路就如圖我方在平面道路遇到對方阿伯下橋直接在橋墩邊右轉,導致我方反應不急撞上。
PS:事情發生當下我姊昏倒到醫院被送到醫院才醒來,有一位目擊證人願意佐證。
筆錄我姐因為目測不知道幾公尺所以跟警方說10公尺~15公尺
對方筆錄有寫下橋馬上右轉我知道我有錯
我方機車估價大約要1萬9,我姊左臉撕裂傷逢八針,輕微腦症盪,手腳瘀青。
如今對方現在喊窮說他每各月都跟兒子拿零用錢所以對方頂多賠兩千元
請問各位大大,現在要怎麼處理比較妥當(我方只想要修好機車跟醫藥費其他不捨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