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 一則檢舉失敗, 另一則成功但波麗士大人用的理由很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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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endvid.com/lz0cpcyi

被認為"該兩輛車有可能於紅燈亮起時已通過其停車線...故開罰有爭議"; 第一輛Tida還勉強有可能(但我若不煞車去K到它...我要負多少%), 那第二輛的Yaris不就是神(出鬼沒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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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endvid.com/qiq4xre9

明明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告知前後車輛...卻被大人以"(接下來)闖紅燈"為由開罰; 天啊, 雖然我附上去的影片有錄如此之久, 但那距離也有些遠了吧...



怪! 一則檢舉失敗, 另一則成功但波麗士大人用的理由很怪
dylan_fjshih wrote:
第一個檔
http://sendvid.com/lz0cpcyi

被認為"該兩輛車有可能於紅燈亮起時已通過其停車線...故開罰有爭議"; 第一輛Tida還勉強有可能(但我若不煞車去K到它...我要負多少%), 那第二輛的Yaris不就是神(出鬼沒之)車?

第二個檔
http://sendvid.com/qiq4xre9

明明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告知前後車輛...卻被大人以"(接下來)闖紅燈"為由開罰; 天啊, 雖然我附上去的影片有錄如此之久, 但那距離也有些遠了吧....(恕刪)


CASE 1:
通常橫向車輛闖紅燈基本上除了當場被抓或是造成車禍事故,檢舉方式警方基本上都不會開單,就如同"有爭議"的理由!
因為此類的檢舉,被申訴的機率極高,通常違規人都會以違規當下沒有拍攝到橫向燈號申訴,最後也是直接撤案,根本跑不到法官那!
除非有事故造成,法官判決時會採證警方現場實勘車主行駛道路為綠燈時全時段橫向必定為紅燈,最後才會判定開罰!
所以邏輯上100%認定是紅燈,但是沒拍到就表示沒有證據!SO!

CASE 2:
警方一定是認為闖紅燈情節比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重大,所以改採開闖紅燈!雖然是以後項違規事項檢舉之!
所以建議此類檢舉,多項違規直接就全數羅列上去,有10項違規就請警方開10項,否則下一次沒闖紅燈但是照樣沒打方向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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