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台應該可以檢舉闖紅燈,還可以送監理站(更改方向燈顏色),後面兩台應該不會成立闖紅燈三台都還可以另外檢舉: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在轉彎前未使用方向燈(第三台)、未戴安全帽寒假一到,笑子們通通出來打工賺外快囉
ziyibo wrote:紅燈完準備起步時.....(恕刪) 這一定有甚麼誤會~~機車肇事率是最低的~~機車是最安全最守規矩的交通工具~~中南部的機車一定會乖乖把所有人行道停滿~~絕不會讓行人有任何縫隙可以穿過去~~台灣滿坑滿谷的機車是世上最文明的像蒸~~
16-PF 紅燈左轉。方向燈顏色不正確 疑似更改車體。駕駛未戴安全帽。疑似可能無照駕駛。98-E 未兩段式左轉。駕駛未戴安全帽。疑似可能無照駕駛。5-L 未兩段式左轉。左轉未打方向燈。乘客未戴安全帽。疑似可能無照駕駛。1-H 未兩段式左轉。左轉未打方向燈。煞車燈好像不正確,好像改為閃爍型?乘客未戴安全帽。疑似可能無照駕駛。七天時限內要寄出,免得超過期限就無法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