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台中市復興路上看到一部汽車懸掛紅色車牌,
心想那是什麼作用的?
回去上網一查,是台灣民政府發的.
什麼時後台灣又多了一個政府?
一查內政部說沒登記,沒登記政府為什麼不取締?
還在台灣各地成立辦公室,
還可以在高雄懸掛紅色車牌辦遊行,
還有人把原車牌報廢改掛紅色車牌,
什麼牌照稅,燃料稅,ETC,違規照相都不用繳了,
如果車禍肇事逃逸更是找不到人,
真是優點一大堆,
你說那是違法的,
昨天我看那車就從指揮交通的警察面前開過
警察也不取締,還從警察局前面開過,
敢光明正大的四處走,可見警察是不會取締的,
而且之前也上過新聞,也不見政府出面處理,
政府不處理,警察不取締,不就表示他們是合法的,
不就表示他們的主張是正確的,
台灣民政府的人也是以此來證明他們是合法的,
日後如果出了什麼事情,政府的不做為要負最大責任.
我想在台灣依法行事的人真的就是大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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