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方是一輛遊覽車, 後方是一輛大貨車 讓我想加速超越也不是, 減速等他過去再切也不是
他的前方是可容納三個車身的空間, 後方是一輛大卡車.
不曉得這樣敘述有沒有很難懂

請問這樣的情況下他與我併排在交通法規上有規定應該要誰讓誰嗎?
當時要進入會車的點

花枝魷魚麵 wrote:
昨天開車行經高雄蓮池潭翠華路時(西南向), 由於道路設計的關係, 小弟需要從國道十號終點交流道旁的台17線西部濱海公路交流會車進入左前方三線道外側車道(台17線翠華路), 因為小弟再繼續行駛3個路口後就需要左轉離開翠華路, 當時車流挺多的, 所以我也就沿路行駛等待左方車道有足夠空隙後打算變換車道漸漸地駛入內側車道, 途中我也打左轉方向燈告知左方來車我需要靠左, 但是不知道為何左邊有一輛車就是不願加速也不願減速始終就是要與我併行(當時我的駕駛座正好對到他的大燈處, 所以對方一定能看到我的車側方向燈在閃) 他就這樣跟我併行了半條路, 我最後是正好遇到綠燈起步他後面那台卡車起步比我慢我才能切換車道
我前方是一輛遊覽車, 後方是一輛大貨車 讓我想加速超越也不是, 減速等他過去再切也不是
他的前方是可容納三個車身的空間, 後方是一輛大卡車.
不曉得這樣敘述有沒有很難懂
請問這樣的情況下他與我併排在交通法規上有規定應該要誰讓誰嗎?
當時要進入會車的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