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大家,像這樣的駕駛,應該用哪種法規檢舉他呢?

剛剛小弟買完晚餐回家時,在某條路口準備右轉時,被一台路口斜停的VIOS(這台車停在馬路右側路口,打左轉燈準備迴轉)擋住去路,按他喇叭示意我要右轉,牠竟然連動都不動,在紅綠燈變燈之後,他先拉下車窗瞪我才開走,我也才順利轉過去;當下覺得莫名其妙,把路堵住還這麼囂張,怎麼會有這種人
想問一下大家,像這樣的駕駛,要用哪條法規檢舉他呢?想給牠一點警惕
以下附上示意圖跟行車記錄器影片讓大家參考

想請問大家,像這樣的駕駛,應該用哪種法規檢舉他呢?

https://youtu.be/6O5KSQFX6Ww

文章關鍵字
機車騎習慣現在進階開四輪不知道開車不用兩段式左轉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四十八條(汽車駕駛人之處罰-違規轉彎或變換車道)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
側車道。


用這條保證成案!


gign911 wrote:
剛剛小弟買完晚餐回...(恕刪)
感謝你的寶貴意見
等等就去檢舉他

Hsiuan wrote: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恕刪)

gign911 wrote:
剛剛小弟買完晚餐回...(恕刪)


像這樣的駕駛根本就是 害蟲....
台灣是一種很變態的社會
遇到這種如果你叭他的話,他搞不好會抄傢伙下來k你
如果你不叭他的話,後面也想右轉的車會說你幹麻不動,一樣抄傢伙下來k你
人民不遵守法規,警察也不嚴加取締,只會造成自己方便,不考慮別人

拜託你一定要檢舉他..

teamcdpc wrote:
像這樣的駕駛根本就是 害蟲.......(恕刪)


這樣的蟲 在台灣島 很氾濫!!
計利當計天下利,求名當求萬世名。

Hsiuan wrote: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四十八條(汽車駕駛人之處罰-違規轉彎或變換車道)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
側車道。
用這條保證成案!


檢舉他, 檢舉他, 檢舉他...
就是吃定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垃圾也仗著有法律保護不怕被怎麼樣。
最多也才紅單一張,見紅沖喜而已...
手機越來越智慧....使用者越來越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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