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車道路沒有標誌及標線及劃分快慢車道及分向線,限速30
燈號紅燈,原本我想要左轉所以想停在靠左邊但因為停止線上停滿機車所以我只能停在右方,我綠燈起步有打左轉方向燈(打很久了),起步要左轉時有看後方約10~15公尺沒車才進行左轉,但快左轉完時發現怎有東西頂到我後輪的感覺,回頭看發現對方倒地(我沒事),對方車子腳踏板右側稍微擦傷,對方的左右膝蓋及手掌擦傷,雙方都有移動車子,然後對方叫她爸來看情況,她爸直接說我不對,要我賠對方多少錢這樣.....我當然不願意沒搞清楚就要賠錢
之後警察到場的詢問不多描述了,但有一點一定要提!!
那時警察問對方有看到我打方向燈嗎?對方回答 有!!,之後回警局作筆錄時卻說沒有....
再來還有她說她騎時速10,但騎10公里會煞不住嗎??
之後警察看監視器(只拍得到路口)是說我們兩個都有違規:
說我是外車道(單車道路沒有標誌及標線及劃分快慢車道及分向線)直接左轉(但我騎得真的是她X的慢阿....也是看到後方約15公尺沒車才轉的)
然後說對方是未注意前方行車狀況
所以看我們要不要和解這樣,我問對方,對方說等她去醫院驗完傷再說,我就想一定是因為她爸的關係...不然她那女生人滿好的感覺
還有我只有普通的強制險,所以怕真的是我的錯然後對方獅子大開口之類的
***所以我想問大大門這樣的情況我是責任比較重的一方嗎? 大概占幾成?
***我跟對方主要還有哪些違規?
還有對方似乎不是轉綠燈起步,而是快到交通號誌時轉綠燈所以一路騎下去才撞到我的,想也知道她時速不只10公里但沒有測速之類的所以這也沒證據..
***然後順便請問這種道路她可以騎在汽車的左側?
再來我的方向燈在監視器裡也模糊到根本看不出來,所以又是個沒證據的東西(雖然對方一開始說有看到我打方向燈= =,之後我回去問警察他居然說他沒問過!!現在做警察都這樣的嗎??)
示意圖大概是下面的樣子:
紅車代表我,深紅線代表對方,橫的紅線代表停止線,黃機車及綠車子是其他車輛,X代表撞到的地方大概在斑馬線前面
如有大大能解惑真的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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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想說騎車9年左右被人撞了5~6次,且錯都在對方,但都是小傷或小損失我都沒有追究,然而當了這麼多次好人結果也不可能會有好報之類的,事情果然還是一碼歸一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