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白線可停.但要看雙線是否阻礙到車流.不然晚上被貨車撞了.只好自認倒霉.阻礙車流.警方也可開單(照片)告發.2.要停多久就多久.正確3.預(自)售車.必須懸掛車牌.供警方核對車輛身份及稅收公平問題.沒掛車牌.可能被環保署拖走.以上.不足請再補足.修正
Rick-913 wrote:請問大大們1.在沒有違反任何法規下白線內汽車停放多久都沒關係對嗎??就算我給他停一個月也沒有任何違規對吧?? 白線是什麼線?怎麼會可以停?阻礙到其他人車通行就是違規。Rick-913 wrote:2.在白線內停放車輛上擺著"售"是否可以檢舉??煩請有懂相關法規的大大們提供解答 沒車牌請警察或拖吊車來。報廢車請環保局來。
yanyu_911 wrote:15公分白線外 可...停在白線外有售字的有牌(無牌)車,都不算違規.*無牌 它是停牌不是報廢.找環保來他不會拖的.只要沒違規老實說拿它沒辦法. (恕刪) 至少在台北市已經不是如此了,早在前任市長時就修訂成可以拖吊無牌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7條汽車所有人、汽車買賣業或汽車修理業,在道路上停放待售或承修之車輛者,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四千八百元以下罰鍰。前項情形,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於必要時,並應令汽車所有人、業者將車移置適當場所;如汽車所有人、業者不予移置,應由該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逕為之,並收取移置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