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大們

1.在沒有違反任何法規下白線內汽車停放多久都沒關係對嗎??

就算我給他停一個月也沒有任何違規對吧??



2.在白線內停放車輛上擺著"售"是否可以檢舉??


煩請有懂相關法規的大大們提供解答

文章關鍵字
1.白線可停.但要看雙線是否阻礙到車流.不然晚上被貨車撞了.只好自認倒霉.阻礙車流.警方也可開單(照片)告發.
2.要停多久就多久.正確
3.預(自)售車.必須懸掛車牌.供警方核對車輛身份及稅收公平問題.沒掛車牌.可能被環保署拖走.
以上.不足請再補足.修正
Rick-913 wrote:
請問大大們1.在沒有違反任何法規下白線內汽車停放多久都沒關係對嗎??就算我給他停一個月也沒有任何違規對吧??

白線是什麼線?怎麼會可以停?
阻礙到其他人車通行就是違規。
Rick-913 wrote:
2.在白線內停放車輛上擺著"售"是否可以檢舉??煩請有懂相關法規的大大們提供解答

沒車牌請警察或拖吊車來。報廢車請環保局來。
15公分白線外 可以停車,亦可以久停.只要不要妨礙他人基本上是不會怎樣的.

停在白線外有售字的有牌(無牌)車,都不算違規.

*無牌 它是停牌不是報廢.找環保來他不會拖的.

只要沒違規老實說拿它沒辦法.

yanyu_911 wrote:
15公分白線外 可...
停在白線外有售字的有牌(無牌)車,都不算違規.
*無牌 它是停牌不是報廢.找環保來他不會拖的.
只要沒違規老實說拿它沒辦法. (恕刪)


至少在台北市已經不是如此了,
早在前任市長時就修訂成可以拖吊無牌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7條

汽車所有人、汽車買賣業或汽車修理業,在道路上停放待售或承修之車輛
者,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四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前項情形,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於必要時,並應
令汽車所有人、業者將車移置適當場所;如汽車所有人、業者不予移置,
應由該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逕為之,並收取移置
費。


為什麼不google呢?

問01鄉民除了被笑,還會有千奇百怪的答案!
我用600D寫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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